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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凄风冷雨

      从昨天起雨就淅淅沥沥得不停。这样说也许不准确,毕竟时不时的雨量还蛮大的,风也不小,台风登陆的缘故,虽然那强风主力触不到这片风水宝地,但也足够让路上的小树东倒西歪了。

      我很喜欢这样的天气,刚刚离开高温,短装尚未离身,阵阵的冷风足以令人瑟瑟发抖,再加上不停地落雨,总算有了秋天的感觉。

      可我希望天再黑一点,雨再大一点,风再冷一点,那样的话,我的心情会好一点点。

      可惜哟,再往后,风会越来越冷,雨,却大不起来了吧。

    曼联

      Ole退役了。

      在我注视着他的娃娃脸不知多少年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娃娃脸也会变老的。

      于是我想起了Roy, David, Nicky, Phil, Andy, Dwight…很多很多,甚至邓肯·爱德华兹都在我脑中显现,我记得他们的脸,可我是否还记得他们的身姿?

      或者连他们的脸都不曾记得?

      遗忘这种东西,是否来的太快?

      

      我究竟是什么时候爱上曼联的?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第一次听见曼联,那是在1999.没错,我一直是一个球盲。

      那年5月26号的早晨,我知道了那个逆转的结果,我没有任何感觉。只是现在,我重温那些镜头的时候,我会一次更胜一次的激动,甚至流下眼泪。

      于是Ole退役的时候,我去找来他的进球集锦。我突然发现,许多许多的进球,都在我脑中无比清晰的呈现,哪一场比赛,比分多少,都瞬间浮了上来。

      记忆这种东西,是否真的这么神奇?

      

      其实想一想,这些年来,感受夺冠心情的次数并不多。

      每一次的进球,每一次的歇斯底里;每一次的失败,每一次的失落。其程度,似乎一日更比一日的减弱。从开始的输球之后需要一周时间来回复,到现在可以静静坐在沙发上看着球队完败圣西罗。

      为什么???

      我想,终究是有什么改变了吧。

      当激情变为习惯,当爱情变为亲情,当歇斯底里变为云淡风轻,当什么都改变了,有一种东西,终究不会变。

      所以,每周,我依旧会等着比赛,不同的是,是从电视前转到电脑前;不同的是,是熟悉的面孔一个一个的离开;不同的是,队服上的商标换了一次又一次……

      然而,一切,并没有什么不同。

      

    遗书

    遗书

      “嗨:

      认识你这么久,记忆中没有叫过你的名字,一直都是‘嗨’‘嗨’,所以在这,我想还是称呼你‘嗨’为好,希望你不要介意,本来我觉得名字这东西也是可有可无的。

      好了言归正传,我走了。你或许会问我去哪里。我只能回答你,我要去死,当然我不确定会是什么时候。你想要阻止我吗?那么,尝试着在我死之前找到我吧。所以这封信,姑且称为遗书吧

      永别了,祝:幸福安康”

      这就是上面那封所谓的“遗书”,连落款都没有。早上睁开双眼,怀里的是枕头,温度是有的,仅仅是我的体温。另一个数小时还存在的人已然消失,留下一篇遗书,还有属于她的各种生活用品,包括手机,化妆品,内衣裤,外套也在衣柜里原封不动的存在着。可以说,如果没有那封遗书,我会觉得世界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然而遗书完完好好的在饭桌上躺着,所以,我的世界,终究是被改变了吧。

      真的吗?

      等到我的头脑渐渐恢复平静,我开始尝试着把这封遗书和之前的生活连接起来,毫无头绪。渐渐地我开始觉得存在着什么不对劲的事情,我把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翻了一个底朝天,没错,她的所有东西,都和昨晚睡觉前没有二样,连昨晚脱下的内衣裤都静静的团在一边,于是我有一个问题,她是怎么离开这里的,难道赤身露体不成。或者是,有人来这里接她的?那么,那所谓的“遗书”又是怎么一回事???

      想到这里,我已经头痛欲裂了,只能感到自己突然存在在一个未知的空间里,物质消失的时候理应带着身边的某些东西一同消失的,或多或少。然而现在我面前有一样东西凭空的不存在了,而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都原封不动,并且,消失的还是一个人,于是不知不觉,我竟处在了一片恐惧之中。

      此时的天,慢慢地开始变亮。

      我坐在床边,直到整个太阳都升了起来。

    生或死(一)

      紧接着要做的事,自然是去报警,我不知道是不是要带什么证据之类的东西,于是把那封遗书装进口袋,能称之为证据的恐怕也只有那个东西了吧。

      警察似乎对这类的事件早已经习以为常,备了案,便告诉我可以回去了。我问警官:“这个,遗书你们要不要留下来”

      “我们要这东西干嘛,你自己留作纪念吧”

      看来警官是完全认定她的生命已经逝去,然而我不能这样认为,在对警方不抱希望了之后,我仍然必须找她回来。或者换句话说:“生要见人,死要见尸”,问题是目前,我毫无头绪。一切未免太过突然。

      我试着回忆遗书之前的事情。

      先从昨天开始。

      可以说与今天并无多大不同,只是早起的时候怀里的不是温热的枕头。我去上班的时候,她还没起床。我的上班时间比她要早一个小时。对了,我要去她的单位去看看。

      她是某个公司的高级主管,我到达她公司的时候,工作早已开始,很显然,她并不在,准确地说,今天她根本没有来。于是公司乱作一团,签字找不到人,做决定也找不到人,没人知道她在哪儿,以及今天为什么没有出现。

      我找到她秘书的时候,意外拿到了一样东西。

      秘书递给我一个信封,“这是她几天前交给我的,说要是你到这儿来,就把这个信封交给你”

      我接过来,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信封,上面写着“泰斯特蒙特”,确实是她的笔迹。“泰斯特蒙特”?是什么意思?不过我顾不上思考,立即打开了信封。

      和早上完全一样的信纸。

    生或死(二)

      “嗨:

      我还是这样称呼你,你果然来了我的公司了吧,现在的我,不知道是不是还在这个世界上了呢,你要找我吗?大可不必了,我想你是无法找到我的了。

      晚上的时候,你要遥望天上的星星,那样,你就明白了”

      依然没有落款,依然令我莫名其妙。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封“泰斯特蒙特”,是什么时候写的呢。还有今早的那篇“遗书”。难不成,这第二封,写在第一封之前?!

      我突然有种面临着巨大阴谋的感觉。

      既然无法在这里寻到蛛丝马迹,我唯有继续回忆下去。

      昨天我到达单位之后,午饭前没有和她联系。午饭时候发了两条短信,通了5分钟左右的电话,告诉她晚上吃什么菜,以及大概几点钟回家。

      接下来的一切与平常没有二样。到家以后,大概6点半吃的晚饭,随后我去上网,她打了个电话,随后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中途还给我泡了杯茶,11点不到的时候睡的觉。

      有什么可疑的吗?我遍寻不到。

      我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上面的回忆,以期望发现线索,如果可以称之为线索的话。

      最终,我的目标放在了昨晚她打的那个电话上面,或许,可以找到和她通话的那个人,得到一点信息。

      我拿起她的手机,搜寻通讯记录。

    生或死(三)

      “6月3号 11:07分 通话5分03秒”

      这是和我的通话。

      往下……

      没有了,通讯记录到了我和她打的最后一通电话戛然而止。

      是她特意删掉了吗?是为了隐瞒她的行踪?所谓“遗书”,究竟是什么意思,是真的遗书?

      无法理解的问题催动我不能够停下来,我立即动身去了电话公司,查她的通讯记录,因为那里的记录,是无论如何不会被删掉的,我一定要找到和她通话的那个人!

      通讯记录出来的结果是,当天,也就是6月3号,她只进行了一通电话,就是11点多和我的那通。

      很明显,我已经身处在死胡同。发生的一切一切我都无法理解。早上莫名其妙的失踪、那封莫名其妙的“遗书”、她公司里几天前就写好的“泰斯特蒙特”、昨晚我明明清清楚楚听见但是事实上不存在的通话……究竟还有什么我不知晓的,我这样问自己。随即得出结论,果然没有一样事我是知晓的。

      我试着打电话给她在加拿大的父母,几天都没有人接听。她手机里的所有号码我也都拨了一遍,同样是毫无音讯。

      所有的线索都断了,接下来的几天,我所做的只能是留意新闻,本地的、外地的、甚至外国的,有没有一个女性自杀的消息。在我看来,像她那样一个光鲜的女子,如果出了什么意外,是一定会在报纸上出现的。

      然而,什么消息也没有。

      人间蒸发了

    仰望星空

      晚上的时候,你要遥望天上的星星,那样,你就明白了。

      “你看天上的星星,一颗一颗闪亮闪亮,那究竟有多远呢,是恒星吧”

      “那不一定是恒星,多半应该是上亿恒星组成的星云吧,离这里,恐怕会有上万上亿光年”

      “上亿光年,那会是多远”

      “以光的速度,要上亿年才能到达地球呢”

      “那么,恐怕还没到达的地球的时候,那些星云就会灰飞烟灭了吧”

      “当然是有这个可能的”

      “那么,很多很多年以后,我们看到的星云,又是什么呢?”

      “这就是所谓的存在于时间,不存在与空间吧”

      “存在于时间,不存在于空间……”

      其实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无言以对了。事物早已灰飞烟灭,然而我们在许久许久之后,却能看见事物的真实形象,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呢,算是真实的吗?我不知道如何解释,甚至不知道如何思考这个问题。

      不过她总是时不时的问我,而我,总是不能够给她一个令她满意的答案,因为,我连令我满意的答案都找不到。

      所以当她让我仰望星空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上面重复了多次的对话。

      回想一下,我和她相识已经超过10年了,前几年,几乎每晚都要和她去看星星,我不知道为什么她对星星这么感兴趣。往后几年,看星星的次数逐渐少了下去,恐怕与空气越来越差,星星越来越少有关系。后来她不止一次说过,以后要搬到一个空气清新的地方,能看得清星星的地方。

      “你最想去哪里呢”

      “无所谓,能看清的地方,哪里都无所谓的”

      “是吗”

      “不过我想找一个离星星近一点的地方,那样的星星,应该会真实一些吧”

    真假难辨(一)

      终究是寻找不到的,一年后,我的生活渐入正轨。

      “遗书”出现的那年,我36岁。原本的一切,都照着我所期望的那个轨迹运转,仿佛就如卫星轨道那样精确,往返、重复,一切都有条不紊。于是我认为,往后的生活,也应该像之前一样有条不紊的往返、重复。然而事物本有其发展的规律,再精密的卫星,终有一日,会在茫茫宇宙中成为一团废铁,脱离原有的轨道,滑向无底的深渊。

      恢复工作之后,日子似乎又返回了原先的轨道,但是这轨道,或多或少的都与原先的有着不同。所谓不同,并不仅仅是生活中缺少了一个人而已,还有别的一点什么东西发生了变化,具体是什么,不得而知。

      其实此时,我并没有放弃寻找,新闻依然会注意,加拿大的电话依然会打,警局和她的公司依然会经常去,然而结果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很快,迎来了每年固定的带薪休假时间,20天的时间,完全不知道如何打发。7月的太阳,已经峥嵘毕现了。我决定,坐飞机去西藏。

      订好票,是下午5点的飞机。因为不认识路,上午10点钟就出了门,知道下午1点也没有找到机场在哪。火热的太阳压的我抬不起头来。奇怪的是,身上没有出现一滴汗,并且,虽然每一寸皮肤都被烤的灼热,但是居然时不时的,会感到一丝凉意,身上也相应的出现一层鸡皮疙瘩。于是我怀疑,究竟这我身体的感觉是假,还是这炎热的天气是假,还是二者都是假。自然无从分辨。

      到达机场的时候将近2点,终于可以放松下来。准时登机,到达拉萨,时针已经指向了十点半。高原不愧是高原,一下让我无法适应。白天身体的异状到了这里被无限放大。

      我感冒了……

      在这里的感冒,迅速发展成了肺水肿,也就是说,在到了拉萨后不久,我即被抬进了医院。

    真假难辨(二)

      整天在我耳边回荡的只有从肺里面传出来的“咕噜咕噜”的声音,能看到的也仅仅是咳出来的带血的痰液。那个夜晚,比我以前经历的近40年时光都要长。

      早上,医生就来通知,要尽快转院,离开拉萨,到海拔低的地方,否则,症状可能加重,征求我的意见。

      我自然是同意的,我又能提出什么异议呢。

      医生转身出去办手续。

      在这期间,我挣扎着下床,出门走走。

      这儿的风景,确是不同一般的美丽。

      远处的高山相叠,山腰之间的云平静地飘荡着,看似一动不动,却又确确实实地在飘动着。

      我突然发现,如此清澈的天空里的星星,一定也是非常的明亮。

      于是,突然有了想呆到晚上的冲动。

      回到病房,立刻和医生说了。医生笑道,现在想走也没那么快,最快也是明天下午的飞机,很大的可能要拖到后天。

      正合我意。

      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仰望星空,有多久没有注视不知是否真实的星空了。

      天色刚黑,我就迫不及待地走出病房,站在黑色的苍穹之下。

      漫天的星星,星云也好、星系也好、恒星也好,都无一例外的尽力闪耀着。然而不知道在此时此刻,它们是否还存在着,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此刻的眼睛所看到的,不是此刻的它们。对于此刻来说,它们显然是不真实的。

      “那就是所谓的存在于时间,不存在与空间吗”,当我望着天空,思绪在真实与不真实之间游走的时候,身后传来了这样的声音。那声音似乎是从黑洞中传来,我随即被吸了进去,连同我身边的一切。如果真的是黑洞的话,我会粉身碎骨。

      我没有想到,她真的选择了一个离天空更近的地方来观察星星。

      无数的问题,堆在我的喉咙中,我几乎不知如何开口。仿佛失火的电影院,无数的人涌向惟一一个可以通行的出口,最终没有一个跑出来,在里面被活活烧死。

      “你怎么会在这的,你难道知道我在这?”

      “……”

      “不可能,你不可能找得到我的”我尚未开口,她已经帮我做出了回答。

      “我来西藏旅游,刚下飞机就得了肺水肿,住院住在这儿”

      “哦,无巧不成书”

      “是,无巧不成书”

      “那个,你的‘遗书’,究竟是什么意思?”我的语言功能总算恢复了正常。

      “什么意思,那里面写的很清楚啊!”

      “我不明白”

      “那确实是遗书,至少在那时确实是”

    存在与真实

      “记得那时候我都要和你一起看星星吗”

      “当然记得,不然今天也不会在喘气都困难的地方抬头看了这么长时间”

      “这些星星离我们实在是太远了吧”

      “是啊,太远了”

      “我们看到的星星,现在多半都已经不存在了呢,这就是你说的所谓存在于时间,不存在于空间吧。我一直在想,这些星星即使早已经消逝了,但是对于看星星的人来说,它们是否依然是存在的呢。难道说,只有时间可以是永恒的吗?你,可能明白我说的?”

      “可以”我想我可以理解。

      “那时候,医生告诉我,我只有三个月可活了。所以我留下的那封信,称之为遗书,现在明白了吧”

      我此时仿佛处于真空之中,本来已经吐纳困难的肺此时几乎完全丧失了功能。

      她接着说下去:“所以,我离开了”

      “为什么”

      “你还是没有明白。就像那星星一样,星星消逝了,我们依然可以感受到它们的存在,并且,距离越远,存在的时间越长。你能明白吗?”此时就着星光,我已然看到了她眼中的泪。

      “所以……”

      “所以,我尽可能的拉大我们之间的距离。那时候,我只希望,在我死后,能够把对于你来说我活着的生命延长,你明白吗?”

      “但是一年多后,我仍然活着。虽然早已放弃了治疗,还特意选择了这样一个地方,可我确确实实的没有死掉。看来人类妄想对这个世界做出估计太过可笑,世事果然不是我们能够掌握的,不过,即使这辆列车只能按着命运规定的铁轨向前行驶,我仍然要尽我的全力去摇晃车身,即使脱轨也在所不惜。这正是我的生命,即使再来一次我也会做同样的选择。想必你能理解”

      突然,她迅速向后撤了几步停下,向我喊道:“现在我们之间的距离多远?”

      我粗略估计了一下,“10米左右”

      “光速多少”

      “大概每秒30万公里”

      “那么,光从我这传到你那要多久?”

      “太短了,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吧”

      “不,不可以忽略,你知道吗,你现在看到的我,并不是真实的我,而是那个很短很短时间之前的我,即使再短,你也不能否认那段时间的存在不是?不仅仅是我,周围的所有事物,都是如此,所以……”

      “所以这世界上没有一样东西是真实的”

      “没错,都是假的,包括我们自己本身”

      “你认为存在着真实的东西吗?”我问。

      “真实……我认为不存在”

      我缓缓地走向她,直到触手可及的距离。随后拉起她的手,“至少,此时的这两只手,是真实的”

    (完)

    川蜀游记(一)

    抵达篇

    历经了在火车上的37小时颠簸,顺利的不能再顺利的抵达了成都。在军车上一路狂飙,对成都的印象也仅能限于“大都市、出租车非常干净、交通拥挤甚于南京”这几点而已。

    安顿下来是在都江堰市的某部队的招待所内,整个环境处于类似一个干部疗养区的不算庞大的区域,一言以蔽之,环境非常的好就是了。

    行程似乎很宽松,和招待我们的大校共进完午餐,各位抹完嘴,才挺着肚子乘着军车向都江堰景区行进。

    军车的速度在之前确实不曾想象。

    都江堰的绝妙之处在于疏导,汹涌的岷江之水被引入内江,通向成都平原。若是上有洪灾太盛,则过剩的洪水将会被排往外江。实在是绝妙无比。千年的太平,出于李冰之手,这才是真正该名垂千古的人物。也难怪未有儿子的李冰被后人杜撰出一个儿子,即是二郎神。

    都江堰之旅属于速战速决一类。回去时沿途看见无数的龙头喷水,由于质量参差不齐,喷的水也高低不平。众人便戏谑这只像某某人尿尿,那只又像某某人……哈,恐怕我等俗人,确实是不适合出来游山玩水的。

    2007-7-10 ——2007-7-12

     

    阿坝篇之九寨沟

    第一天的轻松过后,随之而来的便是4天魔鬼般的九寨黄龙之旅。之所以称之为魔鬼般,是因为除去数十小时的颠簸,无休无止的堵车,34千米的高原气压之外,还有最令我无法忍耐(也许仅仅是我一个人觉得无法忍耐,但我觉得这是众人的想法)的三餐问题。可以说受益匪浅,不仅观看到了仙境一样的景色,还尝到了人间难得一品的猪食(或许打上引号比较好)

    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显而易见,是藏族、羌族同胞居住的地方。显然,我在这里,已然成为了少数民族。

    在车上整整10小时,历经了全阿坝州唯一的红绿灯,被落石砸毁半边的公路,只容一车通行的隧道和链桥,总算到达了4天之中所居住的第一个旅馆:XXXX(名字我怎么会记得!)。

    此时的海拔——2800m;个人状况:无感觉,连呼吸困难都几乎没有,除了爬楼的时候气喘的厉害(电梯自然是没有的)

    为了防止感冒,引发肺气肿,放弃洗澡。即使是导游的忽悠,也只能权且相信。

    第二天又是数小时的车程,终于到达了传说中的人间仙境——九寨沟。

    的确不愧为举世闻名的旅游胜地,从各个方面都可以证明此点。除了高山绿树以及现在看来并不多但已经足够清澈的溪水,满目便是人类,每一处都散发出人类的气息。此外,整个景区的硬件设施显得相当的专业,电子验票、整洁的厕所、数百辆的城市公交式的游览车,这些或多或少减轻了由于山呼海啸般人流所带来的压迫感。

    我们这行人被分流至先游览最下面一条沟,即拥有犀牛海,火花海等景点的景区。景区里的景色我现在都已经记不清楚,唯一的印象,就是区区500来米的路程,我在人潮之中被夹着,花了1个钟头才走完。

    景区内大大小小的湖被称作海子(海的儿子),连同上面两条沟值得一看的大概有六到七处海,各个秀美绝伦。有的如镜面一般平整,整个水面散发出蓝色的光芒,那蓝色既不深也不浅,可以说恰到好处,连岸边的树木枝叶都可以清晰的映照进去;有的波光粼粼,你根本无法估计水的深度,因为那水,实在是太清澈了,清澈到可以看见水底的枯枝败叶、水里的鱼、除水之外一切的东西。此外还可以看到数条瀑布奔流而下,巨大的水声夹杂着漫天的水雾把所有的人都包裹在里面,实在美不胜收。只有一句话可以概括,那就是——此处的美景已非言语能够形容,只能够身临其境自行体会了。

    (2007-7-13——2007-7-14) 

     

    千年(第二次更新)

    (二)

    红通通的山茶花,在农田边上无尽的蔓延开来。天乍亮,我就会窝在那片山茶花从里,光着脚丫,尽情地呼吸。其实现实本没有那么美的,相反,我常常会浑身沾满尘土,不过我仍然愿意每天呆在那片山茶花丛中,看着爹在家做活,看着太阳落山,看着风起,看着云动。

    那时候,我似乎是三岁。

    等我在山茶花堆里坐了三个年头,也就是我六岁的时候,镇上唯一的富户家生了一个女儿,叫做李筠珊,李姓富户大宴三天,并且向附近的各个村子派发红包,自然,我们村也在受赏之列。每家每户都收到了二两银子,这对我所在的家庭来说,简直是无法想像的意外之财。破例,爹做了红烧肉,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吃红烧肉。

    嚼着红烧肉的时候,我问了一个憋了好久的问题。

    我问爹:“为什么我从没见过我娘?”

    爹没有说话,而是伸手就给了我一个耳光,未嚼烂的红烧肉,夹杂这些许血丝,摔到了地上。

    以后我再也没有问过这个问题。

    爹以前从来没有打过我,确切地说,连大声对我说话也不曾有过。相反,大哥和小妹就不同了,爹常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对他们破口大骂,甚至拳脚相加,连小妹这个女娃都躲不过。我一直以来,似乎是最被娇生惯养,最被宠爱的一个。可是,我这个从未受过拳脚之苦的几岁娃儿,却羡慕了大哥和小妹许久。因为我渐渐发现,爹不是因为宠爱我而不打骂我,而是因为根本就懒得打我,并且随着日子的积累,这种感觉愈发真切起来。

    通过这次,我完全确定了这个感觉。

    怕是我过于聪明了,以至于我过早的就认清了一个事实,这个事实,恒久地缠绕着我的人生,就像梦魇一样挥之不去。如果非要把这个事实付诸语言,那就是——我这个人,是注定要给他人带来不幸的。

    当然,六岁的我并没有完整地意识到这一点。我只是在后来,从当时为我接生的产婆口中得知,为我接生时,娘出了大红,是她这个老道的接生婆几十年未见过的大红……

    挨了那一巴掌之后,我三年没有说一句话。

    我恨爹,即使我没有任何理由恨他,同时他有充分的理由恨我。

    我没有对他说话,他也没有对我开口。

    我依然会坐在山茶花丛里,只是,我不再看爹劳作,我只是看着太阳落山,看着风起,看着云动。

    然而山茶花是不会一直开着的,她凋谢的时候,我就失去了所有依靠。

     

    (待续……保留大幅度修改的权利)

    成都、重庆、黄龙、九寨沟

      很明显我只想留在南京,比我不想去那四个地方还要明显……
      “我们有各种选择,可以到各方向去。所以我在路口上站了很久。后来我回内地时,站在公路上等汽车,也有两种选择,可以等下去,也可以回农场去。当我沿着一条路走下去的时候,心里总想着另一条路上的事。这种时候我心里很乱”
      这种时候我心里很乱。

    十周年

      香港回归十周年,无论如何,都是个舒心的日子。
      此外,似乎让四大天王同台,老胡上台唱歌,以后都几乎没有再现的可能
      特此留念……

    千年

    (一)

    234178,死神又来到我的床前。

    “你,决定了吗?”

    “还不到时候”

    “好的,我会再来找你”

    死神跟往常一样,迅速从我眼前闪过,顿时无影无踪,几乎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我躺在床上,对着白色天花板注视了许久。拍了两下手掌,硕大的电视屏幕陡然在天花板上出现,节目缤纷多彩,应有尽有,我却始终提不起兴趣,下床,屏幕随着我的视线转动,丝毫不见延迟,我不禁感慨起现在科技的发达。然而,这并不是我应当存在的年代。

    “想起那时候……”

    是的,我仍然怀念那时候。

    我的记忆力怕是过于好了,好到令自己恐惧的地步,因为,我依然记得自己的在何时出生。

    那年整个冬天都大雪漫天,几乎无法出门。据说唯独我出生的时候,大雪骤停,阳光乍现,以至于产婆可以及时赶到我家,迎接我坠地。待到我发出哭声之时,整个世界又被大雪笼罩。这一切是否确实,我自然是不知道的,只是我清楚的记得,小时候家人会常常议论这些事情,我就权且信以为真,并且,究竟是真是假,倒也无多大关系。

    我的出生地,确切的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是中国的山东,在一个不知名的小村落,连父辈都不清楚叫什么名字的村落。后来听说,我家乡的附近,出了一个大人物。

    我出生的确切日期是明嘉靖二十六年腊月初七,也就是公元1547年。

     

    (初步更新,远远未完)

    gong gao

      spaces重新启用,开始更新。
      当然,更新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梦回太空堡垒

    告示:对于《太空堡垒》没有任何记忆,或者干脆闻所未闻的同学,请无视此文,谢谢合作
       (一)
         我叫瑞克、瑞克·卡特,一名普通的业余特技飞行员。严格来说,我并不普通,我毕竟连续8次夺得了世界飞行比赛的冠军。我应该可以继续拿下接下来的那些冠军,那并不困难,如果没有意外的话。
    然而没有意外的世界是不存在的,我的冠军奖杯数也永远停在了8这个数字上,我不是中国人,可还是觉得这个数字不错。
         一切都源于太空堡垒的试航,我去参加庆典准备特技飞行。然而,一切还未开始,原先的表演安排就被打乱。但是一切也都未结束,故事才刚刚开始。
         天顶星人的进攻,令我们措手不及。福克中尉是我的老朋友,像我的大哥。在敌人的进攻开始之前,他向我隆重介绍他们的新式战机,而且让我坐进去,说要教我驾驶。其实我根本不感兴趣,我真正所爱的是陪伴了我多年的那架飞机,那架夺得所有冠军的普通飞机。可福克突然匆匆离去,那时我还不知道地球的命运将会改变,我的命运,也会改变。
         开始了。
         我再次飞上了天空,可惜这不是我的飞机。
         于是我一头栽向了居民区,我根本无法控制,我根本无法控制。
         明美,出现在我的眼前。一直到现在,她还在,在这荒凉的SDF-3上,在这生机全无的宇宙里,只是,我再也看不到她,她在哪里?
         跟凯尔在一起吗?
         凯尔,你他妈是个怪物!
         福克也不在了,他死了,很早的时候。不过,从我接替他驾驶骷髅战机的那一刻起,大哥就不会再离开我了。还有克劳迪亚,她应该也在。
         本,你的那份牛排,还热着呢;格罗夫舰长,你应该多笑一笑……
         所幸我身边,还有丽莎?海耶斯,我的妻子,那个唠叨婆。
         好了,不要再叫我瑞克,请称呼我——卡特将军!
    (二)
        “瑞克……”
        “瑞克…瑞克……”
        “瑞克,你为什么不回答我……”
        “瑞克,你在哪里……”
        “瑞克,你什么时候才回来……”
        “瑞克,我还在等你……”
        “哦,不,已经有丽莎在你身边……”
        “瑞克,你还记不记得……”
        “你还记不记得第一次的见面”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被困在太空堡垒里的21天”
        “你还记不记得我对你说过的话”
        “你还记不记得你对我说的话”
        “你还记不记得我的歌声,在你婚礼上我的歌声”
        “瑞克,你还记不记得……”
        “不,瑞克,你不要记住我的歌声。因为我的歌声,我失去了太多东西……”
        “瑞克,我只希望你记住我的名字,我叫林恩·明美”
        “再见……”
        “瑞克……”
     
    (未完,也许不会再更新)

    六点南农

            清晨六点,已然可以看见天空中朦胧的光亮,不知道是那如水月光的最后挣扎,还是如火太阳的初露狰容。

      寂静一片,只能瞧见三两个人缓慢地走着,耳中充斥的却只有自己的脚步声。食堂已经喷出阵阵雾气,于是周遭的一切都那样诡异,这是否还是人间?

      每栋宿舍楼绝大部分都已大亮,不是因为他们早起,而是他们昨晚睡的太晚断电后没有关上电灯,导致这刺眼的灯光不断挑战他们的眼睑。我还能看到,主楼的两个通宵自习室灯火通明,还有中心楼的星点等光。可是,即便有如此多的光源,我感受到的仍然是无尽的黑暗,这是在这个时间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没有太阳,便只有黑暗。

      不对,在5号门那儿,有一片黄光,照亮了地面,仿佛开辟了一个通道,仿佛一座桥。奈何桥,我这样认为,只是旁边少了一个提着汤的老太……理想中的奈何桥……

      天空在不停地变亮,终于连路等也熄灭了,这才让人感到,新的一天又开始了,事实上我的今天早已经开始。

      早起如此美好,可我仍然愿意躺在床上做一个美梦。就像2006年11月20日到21日之间的这个夜里,那个梦,将我生活中的最大绝望一扫而空,以至于我醒来后,脑中居然清晰地闪过:“这是梦啊”。就像闪电一样闪过。这道闪电,将天空劈开了口子。

            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噩梦!

        可是恐怕我在以后的六点,仍会缠绕在那美丽的噩梦之中……

    记忆中的台词

    1、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甚么叫忌妒,我不会介意他人怎样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 ---《东邪西毒》
     
    2、没有事的时候,我会望向白驼山,我清楚记得曾经有一个女人在那 其实"醉生梦死"只不过是她跟我开的一个玩笑,你越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忘记的时候,你反而记得清楚。我曾经听人说过,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东邪西毒》
     
    3、我曾经问过自己,你最喜欢的女人是不是我, 现在我已经不想再知道啦。如果有一天我忍住问起,你一定要骗我,就算你心里有多么不愿意,也不要告诉我你最喜欢的人不是我。 ---《东邪西毒》
     
    4、人最大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东邪西毒》
     
    5、如果可以回头,就不会有太多如果了---《东邪西毒》
     
    6、海明威说:世界如此美好,值得我们去奋斗……我只同意后半句。---《七宗罪》
     
    7、-你准备去哪?
        -我会在这附近 ---《七宗罪》
     
    8、-你没事吧?
        -我觉得我像没事吗? ---《机械师》
     
    9、-我爱莎拉,那是我的爱情,我拥有的,即使莎拉也无权否定,我可以爱我想爱的任何人
        -但她觉得你很可悲
        -那是她家的事,与我无关。你是施爱的人,谁爱你并不重要。  ---《改编剧本》
     
    10、-查理,我在和别人交往,为什么还要吻我?
          -我爱你                                         ---《改编剧本》
     
    11、对这种该死的人生,我们必须放弃一些东西。我们必须放弃它们。  ---《天气预报员》
     
    12、有一种鸟是关不住的,它们的羽毛太漂亮了 ---《肖申克的救赎》
     
    13、-你叫什么名字,愚蠢的白人?
          -布雷克……威廉·布雷克
          -这是谎话,还是骗局?
          -不,我是威廉·布雷克
          -那你应该是个死人   ---《dead man》
     
    14、-是时候离开了,威廉·布雷克……是时候回到你来的地方了
          -你是说克里夫兰?
          -回到所有灵魂来的地方,所有灵魂的归宿……这个世界不会再想起你 ---《dead man》
     
    15、-你知道当拿破仑和约瑟芬结婚的时候,他给了她什么礼物?   是一个金子做的小盒子.
          在盒子里面,他刻了一个字……“宿命”
          -宿命                                                  ---《幸福终点站》
         
    (未完,不定期更新中)

    <转>贝克汉姆,今天你想家了么?

    (太好的文章,希望大家都能看到)
     
         今天的夜,属于斯科尔斯,作为第9名跻身500场荣誉室的曼联球员,在一场对阵死敌的比赛中熠熠发亮,进攻,防守,传球或是铲断,当之无愧的全场最佳让这样的生姜头即便没有进球也是完美的,但他偏偏有了,于是他超越了完美,而成为了某种伟大。打破僵局的怒吼背后,依然是默默地驱车回家,喝上一杯暖茶,然后和孩子们嬉戏。就像92年以来的每天一样,毫无区别。明天他会毫无疑问的成为报纸的头条,但那又怎么样呢?
     
         92一代到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我不知道,就如同内维尔三次轻描淡写的解围掉阿隆索引以为傲的直塞,又或是吉格斯一丝不苟的一个半助攻+一次千里单骑,他们让我们习惯性的欢呼赞叹,然后习惯性的准备为下一场的他们再次欢呼赞叹。
         习惯,似乎这就是92给我们带来的,CR可以让你的喜恶转个360度,R8可以让你又爱又恨,但斯科尔斯呢?内维尔呢?吉格斯或是索尔斯克亚呢?有一种东西似乎是永恒的。
          这意味着,他们把600场变成一场,把14年变成1天,就好像他们刚出道时,惊艳四射,如此而已。就像14年前鲍比查尔顿颁发最佳新秀,14年后依然是鲍比查尔顿,颁发个600场银盘,有的东西从来没有变过。
         
         于是我想起了一个人,一个现在一定孤独的人,一个曾经和他们并肩作战,甚至更加出类拔萃的人,一个我们总是习惯性提起却始终无法习惯失去的人,大卫·贝克汉姆,一个在国家德比依旧在替补席上苦挨83分钟的人,一个用白袍遮住自己红血的人。
    今天的你寂寞么?今天的你想家了么?
     
         我在想,如果3年前你留在曼联,现在的600+俱乐部兴许就能摆出个两位数的阵容了。
    但你离开了~
         你一定不明白为什么交出英格兰队长的时候连入选资格也要一并交出,也一定不明白为什么费戈走后连雷耶斯罗比尼奥之流都能压你一头,在这样的夜里,你仿佛被遗弃的孩子一样,你应该在默默地思索着什么~
     
         皇马奇迹般的胜利了,于是劳尔古蒂们快乐了,快乐的就像斯科尔斯们一样,但快乐是他们的,我想知道,你快乐么?大卫·贝克汉姆
    比你年长的吉格斯正享受着老姜的称赞,但你却已经被下注退役时间了~你无数遍的审视了自己,却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你说不想与卡佩罗或是麦克拉伦争辩什么,但你一定想问问弗格森这一切究竟是为什么吧?
         然而卡佩罗正忙着怎样让劳尔赋予皇马精神,麦克拉伦正思考如何一个电话劝说曼联的斯科尔斯救一把火,弗格森则八成在安慰我们的无价宠儿鲁尼。于是伯纳坞的话语权递给了两个队长,于是英格兰的阵容里理查德森安然自得,于是弗格森又在不厌其烦的告诉媒体,维恩表现不错。
        
         这里,没有你和你的位置。
     
         马德里的球迷因罗比尼奥的单车而快乐,却不喜欢你方程式一样的长传,就像老特拉福德喜欢弗莱切暴躁的连铲三人而讨厌花拳绣腿一样。英格兰的脊梁永远是英伦豪门的各路英杰,就算你用100个劳尔来换强壮的鲁尼,他们也会说不。西看台的确曾高歌“世上只有一个贝克汉姆”,但当这唯一的贝克汉姆属于别人,我们宁愿去欣赏那1/3的属于曼联的罗纳尔多。有的东西没有改变,是因为他们无法改变,这些,你真的明白么?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斯科尔斯们的表演,也不知道你有没有打通电话祝贺新的600先生,但猛地发现,当我们快乐时,似乎连我们都要把你遗忘了,似乎习惯里已经不再有你了~
     
         24号,7号,这都是你的号码吧,号码还在,于是今天的24号是我们勇于拼搏的英雄,今天的7号是我们未尽全力的自信,但那似乎都和你毫无关系了~号码在,曼联在,我们因此从不缺少英雄和自信,但你,还在么?
         即便是那个你穿过的蹩脚的10号,我们关心的也只是它的主人会是托雷斯还是特维斯,又或者是8.9两个人谁能穿上曾经10号的射门靴,而你,似乎已经很遥远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或是想说些什么,我只是在这个有点开心的空空荡荡的夜,回味着老将们给我们带来的幸福,只不过是猛地想到,曾经的那个贝克汉姆,你还好么?那个金发飘逸,万众瞩目,曾在中线进过球的男孩。记忆里的你也似乎停留在14年前,就像斯科尔斯们一样。眼前的斯科尔斯还是那个斯科尔斯,但眼前的你,为什么已模模糊糊~
     
         今天的你想家了么?今天的我,似乎有点想念你~尤其是当看到你坐在白色替补席中无助的眼神,我突然发现,我的家中缺了个孩子,而黑夜里多了一个

    断肠草

      断肠者,断肠草也。惟断肠草能解情花之毒,然必受断肠之痛……情花之伤,断肠之痛,可哀,可叹……
     
     
    <今天>
      毅卿总是对自己桌上的装着金银花模样植物的小瓶情有独衷,常常会放在手心望的出神。女友常常抱怨:你看瓶子的时间比看我还多。一天终于问他这是什么,毅卿将小瓶紧紧的攥在手里,幽幽地答道:断肠草”……
     
      毅卿的女友叫李茜,不惊艳,却惹人怜爱;不靓丽,却总有那种吸引人的魅力。然而她却被毫无吸引力的毅卿所吸引了,且不论身边的人如何看待,反正最无法理解这局面的就是毅卿了……
     
      李茜很爱毅卿,有眼睛的人都看的出来;毅卿对李茜的爱,怕是不及他对那跟枯草的感情的十分之一,这个,看出来的人不多,高德知道,佛祖知道,毅卿知道。毅卿几乎天天和李茜呆在一起,一同上课,一同吃饭,一同自习。但李茜还是很早就发现,毅卿对她总是冷冷的,还不如跟别的女生的话多,确实如此。
     
      终于有一天,李茜和毅卿大吵了一架。与其说是吵架,不如说是李茜歇斯底里的发泄。这个,毅卿可以理解,但是他无动于衷。反而时不时的瞟一眼断肠草。当李茜的情绪稍有平复,泪眼朦胧的她居然看见自己深爱的人,对自己完全漠不关心,眼神都在那株该死的草上。她疯了,她发疯般地抓起那玻璃瓶,用尽全力砸在地上,小瓶顿时粉碎。毅卿也疯了,他像野熊一样跳起来,一巴掌扇在李茜的脸上,疯狂地咆哮着。李茜什么都听不到,她只感受到了左边脸颊火辣辣的疼,还有那愤怒,悲伤,失望,迷惑,众多复杂的感觉交织在一起,充斥了她整个大脑。她确信,已经到了离开那男人的时候了,此时脑中居然闪过一丝不舍,这是她多年后对着新婚丈夫坦露心扉时回忆才意识到的。当然,新婚丈夫不是毅卿。
     
      等到李茜夺门而出,毅卿跪在地上,将散落的断肠草小心翼翼地拾起来,聚到一张白纸上,包好,又用胶带裹了几圈,放到裤子口袋里。随后望着敞开的大门,自言自语道:你什么都不知道
     
      随后几天毅卿的觉睡的格外的香。一天早上他躺在床上,仰望天花板,不知不觉左边眼角居然沁出一滴泪珠,随后轮到了右眼。这东西从何而来,毅卿不明白,只是他宁可相信是刚刚醒来眼睛干涩需要湿润,或是飞进了自己查觉不到的细尘,甚至是自己的眼睛有毛病……
     
      正当毅卿为这两滴泪珠编织理由的时候,第三滴第四滴也毫无预照的缓缓渗出,延着同一道痕迹慢慢滚动,最终在枕头那厚厚的棉花中消逝无痕。毅卿一下子弹起来,望着床下。所幸泪珠并没有编织成网,他还能看得见那包断肠草……
     
     
    <昨天>
      断肠草是舒懿送给毅卿的。他们同年,两人从6岁起相识,也就是刚上小学的时候。这个关系直到2年前他们18岁的时候才告一段落。
     
      毅卿还记得,第一次见面,舒懿是个安安静静的小丫头,而自己是一个拖着鼻涕不肯擦的小坏蛋。排座位的时候,毅卿坐在舒懿后面,每次上课,毅卿都常常去拽舒懿的辫子。而舒懿从不吭声,所以毅卿也从不知道自己下手重不重,她疼不疼。
     
      她应该不疼的。毅卿一直都这样想。即使到了18岁,他都没有问,舒懿也没有说过……
     
      终于有一天,毅卿又一次拉舒懿的头发时,舒懿猛的一回头,吓了毅卿一跳。毅卿清楚的看到,她眼中的那丝泪光。一个6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泪,即使是现在,这个问题仍然时时拨动他的心弦,毅卿同样没有问她,他觉得即使自己问了,舒懿也不会说的。
     
      到了8岁,毅卿像突然长大似的,擦干了鼻涕,也不再拽舒懿的辫子,反而,时时的粘在她的身边。毅卿觉得,在她身边很舒服,就像躺在妈妈的怀里一样。舒懿仍然不怎么说话,倒是和毅卿开始投缘起来。
     
      舒懿喜欢在下课的时候,凝望窗外,对着花草树木入神。有时候会对身边的毅卿描述花草的样子。毅卿自然是心不在焉的听着,他感兴趣的是自己手中攥着的弹珠。不过他愿意坐在舒懿身边,舒懿说的什么,并不重要。多年之后,毅卿意识到,就是这样伴在舒懿身边的日子,才使现在的自己如此安静。安静的自己,能够唤起记忆中舒懿的恬静。只不过这份恬静,永远都在记忆中了。
     
      随着时间一年一年的稳步前进,毅卿和舒懿更加如影随形。两家住的很近,所以连上下学都在一起。毅卿那时候常常到舒懿家去坐客,她妈妈看来也很是热情。而两人就在房间里尽情的聊天。聊了些什么,毅卿现在已经记不起来了,一丁点也记不起来。
     
      舒懿从没去过毅卿家。
     
      等到毅卿发现,舒懿的妈妈对他不再那像以前那样热情,似乎不再欢迎他的到来之后,他就经常拉着舒懿到街口散步。有的时候会走到郊外。舒懿的话越来越少了,常常都是毅卿一个人在说。毅卿感到一种一闪而过的失落,不过他仍然对自己说:至少我还在她身边
     
      毅卿站在遍地的杂草之上,遥望远方,他突然感受到了一种另人绝望的距离,有如利箭一般向他飞来,而他只是呆呆地立在原地,等待被穿透胸膛。毅卿,突然传来了舒懿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之中。几年之后,正是李茜的这样一声类似的呼唤,驱驶他把李茜紧紧的抱在怀中。
     
      “知道这是什么草吗舒懿捏着一颗植物问道。
     
      “这个,我从没见过哇,是什么
     
      “断肠草,舒懿望着那颗植物,就是传说中可以解情花毒的
     
      “情花毒?这世上真有情花吗?
     
      “这得问你自己,舒懿笑道,这株送给你,好好保存
     
      ”我会的
     
      懿卿轻轻地将断肠草握在手中,放进胸口的口袋里。
     
      断肠草枯萎的异乎寻常的迅速,毅卿只好把它平铺在阳光下,让水份蒸干,然后装进一个透明小瓶里。
     
      毅卿的生日快到了,他有个计划,和舒懿好好的玩一天,还有很重要的话要对她说,毕竟已经18岁了”……
     
      然而生日那天,毅卿却得知一个消息,舒懿死了,自杀,之前还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毅卿从没见过舒懿的父亲,甚至听说都没听说过。他不知道这样一个人是如何从天而降。更不知道舒懿为什么要自杀,而且是在自己生日的这天。
     
      原来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毅卿一连沉默了几个月,父母很担心,他也知道,但是他无法改变这一切。他想告诉父母,但是发现无从说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毅卿开始把断肠草带在身边。
     
     
    <结束>
      毅卿跳下床,哆哆嗦嗦地打开纸包。他曾不止一次的想把里面的枯草放进嘴里,但终究还是不敢,所以他不知道舒懿哪来的那股勇气。
     
      不过他现在有了勇气。
     
      他对着枯草凝视片刻,便轻轻地将他们捧在掌心。然后起身,把它们全部洒出窗外。他想象着断肠草随风飘舞的样子。
     
      毅卿明白,自己扔掉了这颗,可世上仍然有千颗万颗。
     
      只可惜这世上没有情花,不然断肠草也不会如此孤单。
    <>
     

    漆妖妻

         最近过的真的有点不知所谓呢
         终日在学校和家之间来回奔波,累得半死,还乐此不疲。跟半年前可是截然相反哦,那时候是赖在学校不肯走。哦~都半年了耶。为何现在变得不想呆在学校了?废话,当然是有些东西变了嘛。什么变了?我不~说~~
         花了半个小时把几百斤的柜子连拖带拉,把一对电线理顺,接通了数字电视。近100个台,仍然垃圾无数。游戏频道终日磨瘦,心悸,cs连轴转,咳~看来国内玩家也就这点品味了……什么数码影院,放的电影满屏马赛克,还没我做的一般清晰。这样的玩意儿也敢收费了。XXX,别把老百姓当SB。
         10086~你整天给我信息干嘛?!老子的神经就天天给你这样折腾?!CMCC~fuck you!
         东方卫视~湖南卫视……感谢你们,让我重新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外星人。当男人比女人还女人,当女人上看下看都是男人,我就发现我早该滚出地球了,滚回冥王星去。哦~现在连行星都不是了呢……
         曼联,当你连进取心都没有了,你就一无是处了。算了,曼联日记我也懒得更新了。
         我现在跟谁聊天最多?我也不知道。就是那个人,不知道名字,不知道性别。哦迈高得,我是疯了。还有些癫,连酒都不需要了。
         下流~下流~下流……下流的让人不甘心啊……与其不甘心,不如让自己更下流点……
         佛说:“前世的500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现在谁都可以在一句话前面加上“佛说”,就类似于我小学时的“爱因斯坦说”“牛顿说”……不过我倒真心希望佛真的说过那500次回眸的宿命,这样我至少还有一双眼睛。只是想问问佛。能否降低标准,把500次回眸改成1000次直视。佛说:“你才多大,就想下辈子了,先好好活吧”……呵呵
         紫霞说:“我猜中了前头,可是我猜不着这结局……”漆妖妻说:“我编的出开头,想的出结尾,可是我却模拟不出过程。”这个世界,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
         我想养一株断肠草,谁有?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10……

      10年前你金发飘飘,意气风发

      10年前我毛头小子,一无所知

      10年后你一身痛楚,满是遗憾

      10年后我涉世未深,却自诩看破红尘……

       10年,太长了,长到可以让毛头小子长大成人;长到可以让风华少年尝遍人间冷暖……那十年,就是一辈子……一辈子的荣耀,一辈子的屈辱,还有那一辈子的遗憾。

     当你的纪录定格在94,当你昔日的战友剥夺了你最后的尊严。你泪流满面,你不知道,我也早已泣不成声。那里是你的梦想,却不是你的家。即使你永远告别那身肮脏的十字军衣,我们都知道,你的心仍然是红色的……那鲜艳的红色,那耀眼的红色,那魔鬼般的红色……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我不只一次的希望,重来这一切,让那些暇疵都随风而去,让那些不快都深埋海底。只是因为,少了你的存在。

       于是我回忆,不断的回忆,回忆你的圆月弯刀,回忆你的长途奔袭,回忆你的容貌,回忆你的荣耀,回忆你的远走,你的义无反顾……然而,我分别看见,贝斯特死去的时候,在那遥远的马德里,却只有一个人,臂缠黑纱。是的,你还和我们在一起那谁还在乎你那身白色的皮囊。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这份爱,不需要重来,你只需要把她埋在心底。

      I miss you so much…David…

    由N73所看到的

         今天我那fucking N91又出问题了,于是,下定决心要把它换掉。目前来说N73我比较中意,但是N73貌似没有WIFI,并且不是3.5mm接口,便自然有些犹豫,国内的手机网站测评实在是无语,我便决定去国外网站溜达溜达。
         果然,老外们已经有人入手N73,并且放出了微距实拍,320W蔡司果然不是盖的,不过也证实了N73确实没有WIFI和3.5mm接口,可惜啊,犹豫中。然而,正如我标题所写,我还看到了一些东西,一些居然可以用小小手机表现的,却又沉重无比的东西。
         国外论坛,网友们长篇大论,各抒己见。可以感受得到,那里的气氛十分友好融洽,整张页面都可以看到这样的图标。对于提问者,大家都是各尽所能,回答问题的篇幅之长,令我汗颜,因为我都几乎没有耐心读完。而我们转头再来看看国内的论坛,只需看看下面的图,我想我也不用说什么了
        国人热衷于相互谩骂,已经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貌似也是有这个优良传统的。也许是汉人(我不遗余力的向周围的人强调汉人这个概念,可惜没人听得进去,也许我是个民族主义者)自恃文化悠久,便自然而然有了那种不可名状的莫名优越感,于是你瞧不起我,我瞧不起他,他又瞧不起你……可是,矛盾的是,对洋毛子,大家又卑躬屈膝了。想到这里,我便没办法再想下去,知识匮乏,无法分析个中原因。下面的图跟上面对比下吧
         
         PS:没意外的话,N73决定入手了~~~

    my red

     
         不枉我坚持到凌晨5:00,终于老而弥坚的Ryan Giggs在前两次任意球全部击中门框的情况下,搓出了第三道弧线~命中Ajax横梁下檐弹入球门,率领一帮小将艰难取得胜利。卡里克中途因伤下场,导致中场拦截、组织能力下降,整场场面我们并不占优。不过,几员小将的出色发挥,的确令我倍感鼓舞。李·马丁、罗西、辛普顿,都非常出色。尤其是罗西,拿球,护球,突破,令Ajax的后卫们手忙脚乱,还让渣滓海廷加吃到黄牌,实在前途无量。
         说到小将,不得不说一说理查德森同学,此君我关注了他近两年,他有速度,我一直希望他可以顶上Giggs的位置,然而,2年来~~~未见任何进步……下底传中无一不是“不给自己队友任何机会”,实在是汗……这位同学应该可以回家洗洗睡了,只能希望Giggs这样的状态多保持几年……
         现在最盼望的是来一个强力的拦截后腰,这样卡里克也好,斯科尔斯也好,都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进攻中去。可能性最大的目前就是赛纳了。赛纳同学,欢迎来老特拉福德。
         再说一下前一天队Porto的比赛。可以看出,有斯科尔斯在的情况下,我们的进攻才比较顺畅;相反,没有洋葱头,则中场失控,进攻混乱。胖子鲁尼门前依然灵气十足,优雅的勺子让Porto门将蒙羞。而随后裁判的拙劣表演确实令我大开眼界:一个随意的冲撞即将胖子罚下,我们不得不怀疑此裁判想借机炒作自己。可惜啊可惜,我还是没能记住这个SB的名字……不久前结束的世界杯,裁判就已如跳梁小丑一般,难道,这样的局面还要继续?!
         总之,新赛季快开始了,曼联终于回来了。以我目前的精神状态,只有曼联,才能给我激情;只有曼联,才能把我从地狱中解救。come on,Manchester United……come on,ryan717……

    Brokeback Mountain

     
    贴上《断背山》的原著小说,喜欢电影的同学可以一看
      
     
           断臂山            原著: E. Annie Proulx  
      
         埃尼斯.德.玛尔不到五点就醒了,风摇晃着拖车,嘶嘶作响地从铝制门窗缝儿钻进来,吹得挂在钉子上的衬衣微微抖动。他爬起来,挠了挠下体和阴毛,慢腾腾地走到煤气灶前,把上次喝剩的咖啡倒进缺了个口儿的搪瓷锅子里。蓝色的火焰登时裹住了锅子。他打开水龙头在小便槽里撒了泡尿,穿上衬衣牛仔裤和他那破靴子,用脚跟在地板上蹬了蹬把整个脚穿了进去。
      风沿着拖车的轮廓呼啸着打转,他都能听到沙砾在风中发出刮擦声。在公路上开着辆破拖车赶路可真够糟糕的,但是今天早上他就必须打好包,离开此地。农场被卖掉了,最后一匹马也已经运走了,前天农场主就支付了所有人的工钱打发他们离开。他把钥匙扔给埃尼斯,说了句“农场交给房地产经纪吧,我走了”。看来,在找到下一份活儿之前,埃尼斯就只好跟他那已经嫁了人的闺女呆在一起了。但是他心里头美滋滋的,因为在梦里,他又见到了杰克。
      咖啡沸了。没等溢出来他就提起了锅子,把它倒进一个脏兮兮的杯子里。他吹了吹这些黑色的液体,继续琢磨那个梦。稍不留神,那梦境就把他带回了以往的辰光,令他重温那些寒冷的山中岁月--那时候他们拥有整个世界,无忧无虑,随心所欲……
      风还在吹打着拖车,那情形就像把一车泥土从运沙车上倾倒下来似的,由强到弱,继而留下片刻的寂静。
      他们都生长在蒙大拿州犄角旮旯那种又小又穷的农场里,杰克来自州北部边境的赖特宁平原,埃尼斯则来自离犹他州边境不远的塞奇郡附近;两人都是高中没读完就辍学了,前途无望,注定将来得干重活、过穷日子;两人都举止粗鲁、满口脏话,习惯了节俭度日。埃尼斯是他哥哥和姐姐养大的。他们的父母在“鬼见愁”唯一的拐弯处翻了车,给他们留下了二十四块钱现金和一个被双重抵押的农场。埃尼斯十四岁的时候申请了执照,可以从农场长途跋涉去上高中了。他开的是一辆旧的小货车,没有取暖器,只有一个雨刷,轮胎也挺差劲儿;好不容易开到了,却又没钱修车了。他本来计划读到高二,觉得那样听上去体面。可是这辆货车破坏了他的计划,把他直接铲回农场干起了农活。
      1963年遇到杰克时,埃尼斯已经和阿尔玛.比尔斯订了婚。两个男人都想攒点钱将来结婚时能办个小酒宴。对埃尼斯来说,这意味着香烟罐里得存上个10美元。那年春天,他们都急着找工作,于是双双和农场签了合同,一起到斯加纳北部牧羊。合同上两人签的分别是牧羊人和驻营者。夏日的山脉横亘在断背山林业局外面的林木线上,这是杰克在山上第二次过夏天,埃尼斯则是第一次。当时两人都还不满二十岁。
      在一个小得令人窒息的活动拖车办公室里,他们站在一张铺满草稿纸的桌子前握了握手,桌上还搁着一只塞满烟头的树胶烟灰缸。活动百叶窗歪歪斜斜地挂着,一角白光从中漏进来,工头乔.安奎尔的手移到了白光中。乔留着一头中分的烟灰色波浪发,在给他俩面授机宜。
      “林业局在山上有块儿指定的露营地,可营地离放羊的地方有好几英里。到了晚上就没人看着羊了,可给野兽吃了不少。所以,我是这么想的:你们中的一个人在林业局规定的地方照看营地,另一个人--”他用手指着杰克,“在羊群里支一个小帐篷,不要给人看到。早饭、晚饭在营地里吃,但是夜里要和羊睡在一起,绝对不许生火,也绝对不许擅离职守。每天早上把帐篷卷起来,以防林业局来巡查。带上狗,你就睡那儿。去年夏天,该死的,我们损失了近百分之二十五的羊。我可不想再发生这种事。你,” 他对埃尼斯说--后者留着一头乱发,一双大手伤痕累累,穿着破旧的牛仔裤和缺纽扣的衬衫--“每个星期五中午12点,你带上下周所需物品清单和你的骡子到桥上去。有人会开车把给养送来。”他没问埃尼斯带表了没,径直从高架上的盒子里取出一只系着辫子绳的廉价圆形怀表,转了转,上好发条,抛给了对方,手臂都懒得伸一伸:“明天早上我们开车送你们走。”
      他们无处可去,找了家酒吧,喝了一下午啤酒,杰克告诉埃尼斯前年山上的一场雷雨死了四十二只羊,那股恶臭和肿胀的羊尸,得喝好多威士忌才能压得住。他还曾射下一只鹰,说着转过头去给埃尼斯看插在帽带上的尾羽。
      乍一看,杰克长得很好看,一头卷发,笑声轻快活泼,对一个小个子来说腰粗了点,一笑就露出一口小龅牙,他的牙虽然没有长到足以让他能从茶壶颈里吃到爆米花,不过也够醒目的。他很迷恋牛仔生活,腰带上系了个小小的捕牛扣,靴子已经破得没法再补了。他发疯似地要到别处去,什么地方都可以,只要不用待在赖特宁平原。
      埃尼斯,高鼻梁,瘦脸型,邋里邋遢的,胸部有点凹陷,上身短,腿又长又弯。他有一身适合骑马和打架的坚韧肌肉。反应敏捷,远视得很厉害,所以除了哈姆莱的马鞍目录,什么书都不爱看。
      卡车和马车把羊群卸在路口,一个罗圈腿的巴斯克人教埃尼斯怎么往骡子身上装货,每个牲口背两个包裹和一副乘具--巴斯克人跟他说“千万别要汤,汤盒儿太难带了”--背篓里放着三只小狗,还有一只小狗崽子藏在杰克的上衣里,他喜欢小狗。埃尼斯挑了匹叫雪茄头的栗色马当坐骑,杰克则挑了匹红棕色母马--后来才发现它脾气火爆。剩下的马中还有一头鼠灰色的,看起来跟埃尼斯挺像。埃尼斯、杰克、狗、马、骡子走在前面,一千多只母羊和羊崽紧跟其后,就像一股浊流穿过树林,追逐着无处不在的山风,向上涌至那繁花盛开的草地上。
      他们在林业局指定的地方支起了大帐篷,把锅灶和食盒固定好。第一天晚上他们都睡在帐篷里。杰克已经开始对乔让他和羊睡在一起并且不准生火的指令骂娘了。不过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他还是一言不发地给他的母马上好了鞍。黎明时分,天边一片透明的橙黄色,下面点缀着一条凝胶般的淡绿色带子。黑黝黝的山色渐渐转淡,直到和埃尼斯做早饭时的炊烟浑然一色。凛冽的空气慢慢变暖,山峦突然间洒下了铅笔一样细长的影子,山下的黑松郁郁葱葱,好像一堆堆阴暗的孔雀石。
      白天,埃尼斯朝山谷那边望过去,有时能看到杰克:一个小点在高原上移动,就好像一只昆虫爬过一块桌布;而晚上,杰克从他那漆黑一团的帐篷里望过去,埃尼斯就像是一簇夜火,一星绽放在大山深处的火花。
      一天傍晚杰克拖着脚步回来了,他喝了晾在帐篷背阴处湿麻袋里的两瓶啤酒,吃了两碗炖肉,啃了四块埃尼斯的硬饼干和一罐桃子罐头,卷了根烟,看着太阳落下去。
      “一天光换班就要在路上花上四小时。”他愁眉苦脸地说,“先回来吃早饭,然后回到羊群,傍晚伺候它们睡下,再回来吃晚饭,又回到羊群,大半个晚上都得防备着有没有狼来……我有权晚上睡在这儿,乔凭什么不许我留下。”
      “你想换一下吗?”埃尼斯说,“我不介意去放羊。也不介意跟羊睡一起。
      “不是这么回事。我的意思是,咱俩都应该睡在这里。那个该死的小帐篷就跟猫尿一样臭,比猫尿还臭。”
      “我去看羊好了,无所谓的。”
      “跟你说,晚上你可得起来十多次,防狼。你跟我换我很乐意,不过给你提个醒,我做饭很烂。用罐头开瓶器倒是很熟练。”“肯定不会比我烂的。我真不介意。”
      晚上,他们在发着黄光的煤油灯下了呆了一小时,十点左右埃尼斯骑着雪茄头走了。雪茄头真是匹夜行的好马,披着冰霜的寒光就回到了羊群。埃尼斯带走了剩下的饼干,一罐果酱,以及一罐咖啡,他说明天他要在外面待到吃晚饭的时候,省得早晨还得往回跑一趟。
      “天刚亮就打了匹狼,”第二天傍晚,杰克削土豆的时候埃尼斯对他说。他用热水泼着脸,又往脸上抹肥皂,好让他的刮胡刀更好使。“狗娘养的。睾丸大得跟苹果似的。我打赌它一准儿吃了不少羊崽--看上去都能吞下一匹骆驼。你要点热水吗?还有很多。”“都是给你的。”
      “哦,那我可好好洗洗了。”说着,他脱下靴子和牛仔裤(没穿内裤,没穿袜子,杰克注意到),挥舞着那条绿色的毛巾,把火苗扇得又高又旺。 
      他们围着篝火吃了一顿非常愉快的晚餐。一人一罐豆子,配上炸土豆,还分享了一夸脱威士忌。两人背靠一根圆木坐着,靴子底和牛仔裤的铜扣被篝火烘得暖融融的,酒瓶在他们手里交替传递。天空中的淡紫色渐渐退却,冷气消散。他们喝着酒,抽着烟,时不时地起来撒泡尿,火光在弯弯曲曲的小溪上投下火星。他们一边往火上添柴,一边聊天:聊马仔牛仔们的表演;聊股市行情;聊彼此受过的伤;聊两个月前长尾鲨潜水艇失事的细节,包括对失事前那可怕的最后几分钟的揣测;聊他们养过的和知道的狗;聊牲口;聊杰克家由他爹妈打理的农场;埃尼斯说,父母双亡后他家就散了,他哥在西格诺,姐姐则嫁到了卡斯帕尔;杰克说他爹从前会驯牛,但他一直没有声张,也从来不指点杰克,从来不看杰克骑牛,尽管小时候曾把杰克放到羊背上;埃尼斯说他也对驯牛感兴趣,能骑八秒多,还颇有点心得;杰克说钱是个好东西,埃尼斯表示同意……他们尊重对方的意见,彼此都很高兴在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能有这么个伴儿。埃尼斯骑着马,踏着迷蒙的夜色醉醺醺地驰回了羊群,心里觉得自个儿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快乐得都能伸手抓下一片白月光。
      夏天还在继续。他们把羊群赶到了一片新的草地上,同时转移了营地;羊群和营地的距离更大了,晚上骑马回营地所用的时间也更长了。埃尼斯骑马的时候很潇洒,睡觉的时候都睁着眼,可他离开羊群的时间却越拉越长。杰克把他的口琴吹得嗡嗡响--母马发脾气的时候,口琴曾经给摔到地上过,不那么光亮了。埃尼斯有一副高亢的好嗓子。有几个晚上他们在一起乱唱一气。埃尼斯知道“草莓枣红马”这类歪歪歌词,杰克则扯着嗓子唱“what I say-ay-ay”(我所说的……),那是卡尔.帕金斯的歌。但他最喜欢的是一首忧伤的圣歌:“耶稣基督行于水上”。是跟他那位笃信圣灵降临节的母亲学的。他像唱挽歌一样缓缓地唱着,引得远处狼嚎四起。
      “太晚了,不想管那些该死的羊了”埃尼斯说道,醉醺醺地仰面躺着。正是寒冷时分,从月亮的位置看已过了两点钟。草地上的石头泛着白绿色幽光,冷风呼啸而过,把火苗压得很低,就像给火焰镶上了一条黄色的花边儿。“给我一条多余的毯子,我在外面一卷就可以睡,打上四十个盹,天就亮了。”
      “等火灭了非把你的屁股冻掉不可。还是睡帐篷吧。”
      “没事。”他摇摇晃晃地钻出了了帆布帐篷,扯掉靴子,刚在铺在地下的毯子上打了一小会儿呼噜,就上牙嗑下牙地叫醒了杰克。“天啊,不要哆嗦了,过来,被窝大着呢。” 杰克睡意朦胧,不耐烦地说到。被窝很大,也很温暖,不一会儿他们便越过雷池,变得非常亲密了。埃尼斯本来还胡思乱想着修栅栏和钱的事儿,当杰克抓住他的左手移到自己勃起的**上时,他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他像被火烫了似的把手抽了回来,跪起身,解开皮带,拉下裤子,把杰克仰面翻过来,在透明的液体和一点点唾液的帮助下,闯了进去,他从来没这么做过,不过这也并不需要什么说明书。他们一声不吭地进行着,间或发出几声急促的喘息。杰克紧绷的“枪”发射了,然后埃尼斯退出来,躺下,坠入梦乡。
      埃尼斯在黎明的满天红光中醒来,裤子还褪在膝盖上,头疼得厉害,杰克在后面顶着他,两人什么都没说,彼此都心知肚明接下来的日子这事还会继续下去。让羊去见鬼吧!
      这种事的确仍在继续。他们从来不“谈”性,而是用“做”的。一开始还只是深夜时候在帐篷里做,后来在大白天热辣辣的太阳下面也做,又或者在傍晚的火光中做。又快又粗暴,边笑边喘息,什么动静儿都有,就是不说话。只有一次,埃尼斯说:“我可不是玻璃。”杰克立马接口:“我也不是。就这一回,就你跟我,和别人那种事儿不一样。”山上只有他俩,在轻快而苦涩的空气里狂欢。鸟瞰山脚,山下平原上的车灯闪烁着晃动。他们远离尘嚣,唯有从远处夜色中的农场里,传来隐隐狗吠……他俩以为没人能看见他们。可他们不知道,有一天,乔.安奎尔用他那10*42倍距的双目望远镜足足看了他们十分钟。一直等到他俩穿好牛仔裤,扣好扣子,埃尼斯骑马驰回羊群,他才现身。乔告诉杰克,他家人带话来,说杰克的叔叔哈罗德得肺炎住院了,估计就要挺不过去了。后来叔叔安然无恙,乔又上来报信,两眼死死地盯着杰克,连马都没下。
      八月份,埃尼斯整夜和杰克呆在主营里。一场狂风挟裹着冰雹袭来,羊群往西跑到了另一片草场,和那里的羊混在了一起。真倒霉,他们整整忙活了五天。埃尼斯跟一个不会说英语的智利牧羊人试着把羊们分开来,但这几乎不可能的,因为到了这个季节,羊身上的那些油漆标记都已经看不清了。到最后,数量是弄对了,但埃尼斯知道,羊还是混了。在这种惶惶不安的局面下,一切似乎都乱了套。八月十三日,山里的第一场雪早早地降临了。雪积得有一英尺高,但是很快就融化了。雪后第二周乔捎话来叫他们下山,说是另一场更大的暴风雪正从太平洋往这边推进,他们收拾好东西,和羊群一起往山下走。石头在他们的脚边滚动,紫色的云团不断从天空西边涌来,风雪将至,空气中的金属味驱赶着他们不断前行。在从断云漏下的光影中,群山时隐时现。风刮过野草,穿过残破的高山矮曲林,抽打着岩石,发出野兽般的嘶吼。大山仿佛被施了法似的沸腾起来。下陡坡的时候,埃尼斯就像电影里的慢动作那样,头朝下结结实实地摔了一个跟头。
      乔.安奎尔付了他们工钱,没说太多。不过他看过那些满地乱转的羊后,面露不悦:“这里头有些羊可没跟你们上山。”而羊的数量,也没有剩到他原先希望的那么多。农场的人干活永远不上心。
      “你明年夏天还来吗?”在街上,杰克对埃尼斯说,一脚已经跨上了他那辆绿色卡车。寒风猛烈,冷得刺骨。
      “也许不了。”风卷起一阵灰尘,街道笼罩在迷雾阴霾之中。埃尼斯眯着眼睛抵挡着漫天飞舞的沙砾。“我说过,十二月我就要和阿尔玛结婚了,想在农场找点事做。你呢?”他的眼神从杰克的下巴移开,那里在最后一天被他一记重拳打得乌青。
      “如果没有更好的差事,这个冬天我打算去我爹那儿,给他搭把手。要是一切顺利,春天的时候我也许会去德州。”
      “好吧,我想我们还会再见面的。”风吹起了街上的一只食物袋,一直滚到埃尼斯的车子底下。
      “好。”杰克说,他们握手道别,在彼此肩上捶了一拳。两人渐行渐远,别无选择,唯有向着相反的方向各自上路。分手后的一英里,每走一码路,埃尼斯都觉得有人在他的肠子上掏了一下。他在路边停下车,在漫天席卷的雪花中,想吐但是什么都吐不出来。他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这种情绪过了很久才平息下来。
      十二月,埃尼斯和阿尔玛.比尔斯完婚,一月中旬,阿尔玛怀孕了。埃尼斯先后在几个农场打零工,后来去了沃什基郡罗斯特凯宾北部的老爱尔伍德西塔帕,当了一名牧马人。他在那一直干到九月份女儿出世,他把她叫做小阿尔玛。卧室里充斥着干涸的血迹味、乳臭味和婴儿的屎臭味,回荡着婴儿的哭叫声、吮吸声和阿尔玛迷迷糊糊的呻吟声。这一切都显示出一个和牲畜打交道的人顽强的生殖力,也象征着他生命的延续。
      离开西塔帕后,他们搬到了瑞弗顿镇的一间小公寓里,楼下就是一家洗衣店。埃尼斯不情不愿地当了一名公路维修工。周末他在Rafter B干活,酬劳是可以把他的马放在那里。第二个女儿出生了,阿尔玛想留在镇上离诊所近一点,因为这孩子得了哮喘。
      “埃尼斯,求你了,我们别再去那些偏僻的农场了,”阿尔玛说道,她坐在埃尼斯的腿上,一双纤细的、长满了雀斑的手环绕着他。“我们在镇上安家吧?”
      “让我想想。”埃尼斯说着,双手偷偷地沿着她的衬衫袖子向上移,摸着她光滑的腋毛,然后把她放倒,十指一路摸到她的肋骨直至果冻般的乳房,绕过圆圆的小腹,膝盖,进入私处,最后来到北极或是赤道--就看你选择哪条航道了。在他的撩拨下,她开始打颤,想把他的手推开。他却把她翻过来,快速地把那事做了,这让她心生憎恶--他就是喜欢这个小公寓,因为可以随时离开。
      断背山放牧之后的第四年夏天,六月份,埃尼斯收到了杰克.崔斯特的信,是一封存局候领邮件。
      伙计,这封信早就写了,希望你能收得到。听说你现在瑞弗顿。我24号要去那儿,我想我应该请你喝一杯,如果可以,给我电话。
      回信地址是德州的切尔里德斯。埃尼斯写了回信,当然,随信附上了他在瑞弗顿的地址。
      那天,早晨的时候还烈日炎炎,晴空万里。到了中午,云层就从西方堆积翻滚而来,空气变得潮湿闷热。因为不能确定杰克几点钟能到,埃尼斯便干脆请了一整天的假。他穿着自己最好的白底黑色宽条纹上衣,不时地来回踱步,一个劲儿朝布满灰白色尘埃的街道上张望。阿尔玛说,天实在太热了,要是能找到保姆帮忙带孩子,他们就可以请杰克去餐馆吃饭,而不是自己做饭。埃尼斯则回答他只想和杰克一起出去喝喝酒。杰克不是个爱下馆子的人,他说。脑海中浮现出那些搁在圆枕木上的冰凉的豆子罐头,还有从罐头里伸出来的脏兮兮的汤匙。
      下午晚些时候,雷声开始隆隆轰鸣。那辆熟悉的绿色旧卡车驶入了埃尼斯的眼帘,杰克从车上跳出来,一巴掌把翘起来的车尾拍下去。埃尼斯象被一股热浪灼到了似的。他走出房间,站到了楼梯口,随手关上身后的房门。杰克一步两台阶地跨上来。他们紧紧抓住彼此的臂膀,狠狠地抱在一起,这一抱几乎令对方窒息。他们嘴里念叨着,混蛋,你这混蛋。然后,自然而然地,就象钥匙找对了锁孔,他们的嘴唇猛地合在了一处。杰克的虎牙出血了,帽子掉在了地上。他们的胡茬儿扎着彼此的脸,到处都是湿湿的唾液。这时,门开了。阿尔玛向外瞥了一眼,盯着埃尼斯扭曲的臂膀看了几秒,就又关上了门。他俩还在拥吻,胸膛,小腹和大腿紧贴在一起,互相踩着对方的脚趾,直到不能呼吸才放开。埃尼斯轻声地,柔情无限地叫着“小宝贝”--这是他对女儿们和马匹才会用到的称呼。
      门又被推开了几英寸,阿尔玛出现在细窄的光带里。
      他又能说些什么呢。阿尔玛,这是杰克.崔斯特,杰克,这是我妻子阿尔玛。他的胸腔涨得满满的,鼻子里都是杰克身上的味道。浓烈而熟悉的烟草味儿,汗香味儿,青草的淡淡甜味儿,还有那来自山中的凛冽寒气。“阿尔玛,”他说,“我和杰克四年没见了。”好像这能成为一个理由似的。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暗自庆幸楼梯口的灯光昏暗不明。
      “没错。”阿尔玛低声说,她什么都看到了。在她身后的房间里,一道闪电把窗子照得好象一条正在舞动的白床单,婴儿开始哇哇大哭。
      “你有孩子了?”杰克说。他颤抖的手擦过埃尼斯的手,有一股电流在它们之间劈啪作响。
      “两个小丫头。”埃尼斯说,“小阿尔玛和弗朗仙。我爱死她们了。”
      阿尔玛的嘴角扯了扯。
      “我有一个男孩。”杰克说,“八个月大了。我在切尔德里斯娶了个小巧可爱的德州姑娘,叫露玲。”他们脚下的地板在颤动,埃尼斯能够感受到杰克哆嗦得有多么厉害。
      “阿尔玛,我要和杰克出去喝一杯,今晚可能不回来了,我们想边喝边聊。”
      “好。”阿尔玛说。从口袋里掏出一美元纸币。埃尼斯猜测她可能是想让自己带包烟,以便早点回来。
      “很高兴见到你。”杰克说。颤抖得像一匹精疲力尽的马。
      “埃尼斯。”阿尔玛伤心地呼唤着。但是这并没能使埃尼斯放慢下楼梯的脚步。他应声道:“阿尔玛,你要想抽烟,就去卧室里我那间蓝色上衣的口袋里找。”
      他们坐着杰克的卡车离开了,买了瓶威士忌。20分钟后就在西斯塔汽车旅馆的床上翻云覆雨起来。一阵冰雹砸在窗子上,随即冷雨接踵而至。风撞击着隔壁房间那不算结实的门,就这么撞了一夜。
      房间里充斥着精液、烟草、汗和威士忌的味道,还有旧地毯与干草的酸味,以及马鞍皮革,粪便和廉价香皂的混合怪味儿。埃尼斯呈大字型摊在床上,精疲力竭,大汗淋漓,仍在喘息,**还半勃起着。杰克一面大口大口地抽烟,一面说道:“老天,只有跟你干才会这么爽。我们得谈谈。我对上帝发誓,我从来没指望咱们还能再在一起……好吧,我其实这么指望过,这就是我来这儿的原因,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我真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过来。”
      “我不知道你到底去了什么鬼地方。四年了,我都要绝望了。我说,你是不是还在记恨我打你那一拳。”
      “伙计。”杰克说,“我去了德克萨斯州,在那儿碰见了露玲。你看那椅子上的东西。”
      在肮脏的桔红色椅背上,安尼斯看到一条闪闪发光的牛仔皮带扣。“你现在驯牛啦?”
      “是啊,有一年我才赚了***三千多块钱,差点儿饿死。除了牙刷什么都跟人借过。我几乎走遍了德州每一个角落,大部分时间都躺在那该死的货车下面修车。不过我一刻也没想过放弃。露玲?她是有几个钱,不过都在她老爹手里,用来做农业机械用具生意,他可不会给她一个子儿,而且他挺讨厌我的。能熬到现在真不易……”
      “你可以干点儿别的啊。你没去参军?”粼粼雷声从遥远的东边传来,又挟着红色的冠形闪电离他们而去。
      “他们不会要我的。我椎骨给压碎过,肩胛骨也骨折过,喏,就这儿。当了驯牛的就得随时准备被挑断大腿。伤痛没完没了,就像个难缠的婊子。我的一条腿算是废了,有三处伤。是头公牛干的。它从天而降,把我顶起来,然后摔出去八丈远,接着开始猛追我,那家伙,跑得真他妈快。幸亏有个朋友把油泼在了牛角上。我浑身零零碎碎都是伤,肋骨断过,韧带裂过。我爹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要发财得先去上大学,或者当运动员。像我这样的,想赚点小钱只能去驯牛。要是我玩儿砸了,露玲她爹一分钱都不会给我的。想清楚这一点,我就不指望那些不切实际的理想了。我得趁我还能走路出来闯闯。”
      埃尼斯把杰克的手拉到自己的嘴边,就着他手里的香烟吸了一口,又吐出来。“我过得也是跟你差不多的鬼日子……你知道吗,我总是呆坐着,琢磨自个儿到底是不是……我知道我不是。我的意思是,咱俩都有老婆孩子,对吧?我喜欢和女人干,但是,老天,那是另外一回事儿。我从来没有想过和一个男人干这事儿,可我手淫的时候总在没完没了地想着你。你跟别的男人干过吗?杰克?”
      “见鬼,当然没有!”杰克说。“你瞧,断背山给咱俩的好时光还没有走到尽头,我们得想法子走下去。”
      “那年夏天,”埃尼斯说,“我们拿到工钱各分东西后,我肚子绞痛得厉害,一直想吐。我还以为自己在迪布瓦餐厅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过了一年我才明白,我是受不了身边没有你。认识到这一点真是太迟、太迟了。”
      “伙计,”杰克说。“既然这样,我们必须得弄清楚下一步该干什么。”
      “恐怕我们什么也干不了。”埃尼斯道。“听说我,杰克。我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这样的生活,我爱我的丫头们。阿尔玛?错不在她。你在德州也有妻有儿。就算时光倒流,咱们还是不能正大光明地在一起,”他朝自己公寓的方向甩了甩脑袋,“我们会被抓住。一步走错,必死无疑。一想到这个,我就害怕得要尿裤子。”
      “伙计,那年夏天可能有人看见咱们了。第二年六月我曾经回过断背山--我一直想回去的,却匆匆忙忙去了德州--乔.安奎尔在他办公室对我说了一番话。他说:小子,你们在山上那会儿可找到乐子磨时间了,是吧?我看了他一眼。离开的时候,发现他车子的后视镜上挂着一副比屁股蛋子还大的望远镜。”
      其实,还有些事情,杰克没告诉埃尼斯:当时,乔斜靠在那把嘎嘎作响的木头摇椅上,对他说:“崔斯特,你们根本不该得酬劳,因为你们胡搞的时候让狗看着羊群。”并且拒绝再雇佣他。他继续说道:“是的,你那一拳真让我吃惊,我怎么也想不到你会打得这么狠。”
      “我上面还有个哥哥K.E,比我大三岁。这蠢货每天都打我。我爹真烦透了我总是哭哭啼啼的。我六岁的时候,爹让我坐好,对我说:埃尼斯,有麻烦,要么解决,要么忍受,一直忍到死。我说,可他比我块儿头大呀。我爹说,你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动手,揍疼他就跑,甭等他反应过来。我依计行事。把他弄进茅坑里,或者从楼梯跳到他身上,晚上他睡觉的时候把枕头拿走,往他身上粘脏东西……这么折腾了两天之后,K.E再也不敢欺负我了。这件事儿的教训就是,遇上事儿,废话少说,赶快搞定。”
      隔壁电话铃响了起来,一直响个不停,越来越高亢,接着又嘎然停止。
      “哼,你甭想再打到我。”杰克说。“听着,我在想,如果我们可以在一起开个小农场,养几头母牛和小牛,还有你的马,那日子该有多滋润。我跟你说,我再也不去驯牛了,我再也不干那断老二的活儿了,我可不想把骨头都给拆散了。听见我的计划了吗,埃尼斯,就咱俩。鲁玲他爹肯定会给我钱,多多少少会给点……”
      “不不不,这不是个好法子,我们不能那么干。我有自己的生活轨道,我不想捅娄子。我也不想变成我们有时候会看到的那种人。我不想死。以前,我们家附近有两个人--厄尔和瑞奇--开了爿农场。爸爸每次经过都要对他俩侧目而视。他们是所有人的笑柄,尽管俩人都又英俊又结实。我九岁的时候,他们发现厄尔死在灌溉渠里。是被人用轮胎撬棍打死的,他们拖着他的**满世界转,直到把那玩意儿给扯断了。他全身血肉模糊的,像一摊西红柿,鼻子都被打得稀巴烂。”
      “我爹让我看的,他带我去看的。我和K.E。我爹笑个不停。老天,他要是还活着,看见咱们这样,也会拿棍子把咱俩整死!两个男人一起过?不,我觉得咱俩倒是可以过段时间聚一次……
      “多久一次?”杰克说。“***四年一次怎么样?”
      “不,”埃尼斯说。忍着不去争辩。“我***想起你明天早晨就得走而我得回去工作就生气。但是,碰上麻烦,要么解决,要么忍受。操!我经常看着街上的人问自己,别人会这样吗?他们会怎么做?”
      “在咱们俄怀明不能有这种事,要是真发生了,我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做,也许去丹佛。”杰克说。他坐起来,转过身。“我不想怎么着,操,埃尼斯,就几天。我们离开这,立刻走,把你的东西扔到我的后车厢,咱们动身到山里去。给阿尔玛打电话告诉她你要走了。来吧,埃尼斯,你刚把我干得够呛,现在你得补偿我。来吧,不会出事儿的。
      隔壁房间那空洞的电话铃再度响起,好像要应答它似的,埃尼斯拿起桌边的电话,拨通了家里的号码。
      埃尼斯和阿尔玛之间,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腐烂。并没什么真正的矛盾,但距离却越来越远。阿尔玛在杂货店当店员。她不得不出来工作,这才能把埃尼斯赚的钱存下来。阿尔玛希望埃尼斯用避孕套,因为她怕再怀孕。但是他拒绝了,说你要是不想再给我生孩子我就不要你了。她小声嘟囔:“你要是能养得起我就生。”心里却在想,你喜欢干的那事儿可生不出孩子来。
      她心里的怨怼与日俱增:她无意中瞥见的那个拥抱;他每年都会和杰克.崔斯特出去两三回,却从不带她和孩子们度假;他不爱出门也不爱玩儿;他老是找些报酬低,耗时长的粗重活干;他喜欢挨墙睡,一沾床就开始打呼;他就是没办法在县城或电力公司找份长期的体面差事;他使她的生活陷入了一个无底黑洞……于是,在小阿尔玛9岁,弗朗仙7岁的时候,她和埃尼斯离婚,嫁给了杂货店老板。
      埃尼斯重操旧业,这个农场干干,那个农场呆呆,没挣多少钱,不过倒是挺自在。想干就干,不想干就辞职,到山里呆上一阵子。他只有一点点被背叛的感觉,不过也不是很在意。每次跟阿尔玛和她的杂货店老板以及孩子们一起过感恩节,他都会表现出轻松的样子。坐在孩子们中间,讲马儿的故事,说说笑话,尽量不显得像个失意老爹。
      吃过馅饼后,阿尔玛把他打发到厨房里,一边刷盘子一边说自己担心他,说他应该考虑再婚。他看到她怀孕了。大约四五个月了,他估计。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他斜靠着柜橱说,觉得这房间好小。
      “你现在还跟杰克.崔斯特出去钓鱼吗?”
      “有时候会去。”他觉得她要把盘子上的花纹都擦掉了。
      “你知道么?”她说。从她的声音里,他预感到有些不对劲。“我以前老是奇怪,你怎么从来没带一条半条鲑鱼回来过,你总是说你抓了好多啊。于是,在你又要出去钓鱼的前一天晚上,我打开了你的鱼篮子。五年前的价格签还在那儿挂着呢。我用绳子绑了根纸条系在篮子里。上面是这么写的:嗨,埃尼斯,带些鱼回来。爱你的阿尔玛。后来你回来了,说你们抓了一堆鱼,然后吃了个精光,记得不?我后来找了个机会打开篮子,看见那张纸条还绑在那儿,绳子连水都没沾过。”仿佛为了配合“水”这个词的发音似的,她拧开水龙头,冲洗着盘子。
      “这也证明不了什么嘛。”
      “别扯谎了,别把我当傻子,埃尼斯。我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儿。杰克.崔斯特是吧?都是那个下流的杰克,你跟他……”
      她戳到了他的痛处,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她的眼泪痛得涌出来,盘子掉在地上摔个粉碎。
      “闭嘴!”他说,“管好你自己的事儿吧,你根本什么都不明白!”
      “我要喊比尔了!”
      “随你的便,你尽管喊啊。我要让他在地板上吃屎,还有你!”他猛地又一扭,她的手腕立刻火烧火燎地痛起来。他把帽子向后一推然后重重甩上了门。那天晚上他去了黑蓝鹰酒吧,通宵买醉,还狠狠打了一小架。
      之后很长时间,他都没有去看自己的女儿。他想过几年她们就能明白他的感受了。
      他们都已不再青春年少。杰克的肩膀和屁股上都堆满了肉。埃尼斯还像晾衣竿儿那么瘦,一年四季穿着破靴子、牛仔裤和衬衫,只有在天冷的时候才会加一件帆布外套。岁月使他的眼皮儿都耷拉下来,断过又接好了的鼻梁弯得像只钩子。
      年复一年,他们跨越高原,穿过峡谷,在崇山峻岭之间策马放牧。从大角山到药弓山,从加勒廷山南端到阿布萨罗卡斯山,从花冈山到夜枭湾, 还有桥梁般的特顿山脉。他们的足迹直至佛瑞兹奥特山、费雷斯山、响尾蛇山和盐河山脉。他们还曾两度造访风河山。还有马德雷山脉、范特雷山、沃什基山、拉腊米山--但是再也不曾回过断背山。
      后来,杰克的德州岳父死了。露玲接手了她爹的农牧机械生意,开始展示出经商的手腕儿。杰克稀里糊涂地挂了个经理的头衔,成日价在牲口和机械展销会之间晃荡来晃荡去。他有了些钱,不过都杂七杂八地花掉了。说话也带上了点儿德州口音,比如把“母牛”说成“木牛”,把“老婆”说成“捞婆”。他将前面的大牙给磨平了,镶了镶,倒也没多疼。还留上了厚厚的唇髭。
      1983年5月,他们在几处结冰的高山湖泊边过了几天冷日子。接着便打算穿过黑耳斯图河。
      一路前行。天气虽然晴好,水流却湍急幽深,岸边的湿地泥泞难走。他们辟出一条狭窄的道路,赶着马穿过了一片小树林。杰克的旧帽子上还插着那根鹰羽。他在正午的烈日下抬起头,嗅着空气里的树脂芬芳,还有干树叶和热石头的气味儿。马蹄过处,苦刺柏纷纷歪倒零落。埃尼斯用他那饱经风霜的眼睛向西了望,但见一团浓云将至未至。头上的青天依然湛蓝深邃,就像杰克说的,他都要淹死在这一片蔚蓝之中了。
      大约三点钟,他们穿过一条羊肠小道,来到了东南面的山坡上。此处春日正暖,冰雪渐消。流水潺潺,奔向远方。二十分钟之后,他们被一头觅食的黑熊给吓了一跳。那熊朝他们滚过来一根圆枕木,杰克的马惊得连连后退,暴跳如雷。杰克喝道:“吁……”又拉又拽的费了好半天劲儿。埃尼斯的马也是又踏又踩又打响鼻儿,不过好歹还算镇定。黑熊倒给吓坏了,一路狂奔逃进森林。步履沉重,地动山摇。
      茶褐色的河水,带着融化的积雪,汇成一股急流,撞击在山石上,溅起朵朵水花,形成漩涡逆流。河堤上杨柳微动,柳絮轻,好似漫天飞舞的淡黄色花瓣。杰克跳下马背,让马饮水。自己则掬起一捧冰水,晶莹的水滴从他指间滑落,溅湿了他的嘴唇和下巴,闪闪发亮。
      “别那么做,会发烧的。”埃尼斯说道。接着又说:“真是个好地方啊。”河岸上有几座陈旧的狩猎帐篷,点缀着一两处篝火。河岸后面隆起一面草坡,草坡四周黑松环绕,地上还有一些干木头。他们默不做声地安营扎寨,然后把马牵到坡上去吃草。杰克打开一瓶威士忌,喝了一大口,又深深吐了口气,说道:“威士忌正是我两件宝贝之一。”然后把瓶子盖好,抛给了埃尼斯。
      到了第三天,不出埃尼斯所料,那块雨云果然挟着风,夹着雪片,灰濛濛地从西面涌来。过了一个小时,风雪渐缓,化作了温柔的春雪,空气变得潮湿而厚重。夜更深更冷了,他们上上下下地搓着自己的关节,篝火彻夜不灭。杰克骂骂咧咧地诅咒着天气,拿根棍子翻动着火堆,一个劲儿地换台,直到把收音机折腾得没了电。
      埃尼斯说他和一个在狼耳酒吧打零工的女人搞上了--他如今在西格诺给斯图特埃米尔干活--不过也没什么结果,因为那女的有的地方不太招他待见;杰克则说他近来和切尔德里斯公路边上一家牧场的老板娘有一腿。他估计总有那么一天,露玲或者那戴绿帽子的老公会宰了他。埃尼斯轻轻笑骂道“活该”。杰克又说他一切都还好,就是有时候想埃尼斯想得发疯便忍不住要拿起鞭子抽人。
      马儿在暗夜的火光中嘶鸣。埃尼斯伸臂搂住杰克,把他拥进怀里。他说他大概一个月见一次女儿,小阿尔玛17岁了,腼腆害臊,长得跟他似的又瘦又高,弗朗仙则是个疯丫头。杰克把冰凉的手搁在埃尼斯大腿中间,说担心自家儿子有阅读障碍什么的,都已经十五岁了,什么都不会念。露玲硬是不承认,非说孩子没事儿--有钱顶个屁用。 
      “我曾经想要个小子,”埃尼斯边说边解开纽扣,“没想到上天注定是岳父命。”
      “我儿子闺女都不想要,”杰克说,“操!这辈子我想要的偏偏都得不到。”他说着把一截朽木扔进了火堆里,火星子和他们那些絮絮叨叨的废话情话一起四下里飞溅,落在他们的手上、脸上。就这样,他们又一次滚倒在脏兮兮的土地上。这么多年以来,在他们屈指可数的几次幽会当中,有一点从来不曾改变:那就是时间总是过得太快,总是不够用,总是这样。
      一两天之后,在山道的起点处,马匹都被赶上了卡车。埃尼斯要动身回西格诺去了,杰克则要回赖特宁平原看他爹。埃尼斯靠着车窗,对杰克说:他已经把回程推迟了一周,得等到十一月份冬牧期开始之前,牲口们都被运走之后,他才能再次出来。
      “十一月?!那八月呢?咱们不是说好了八月份抽个十来天在一起的?老天爷,埃尼斯,你为什么不早点说,你***一个礼拜屁都不放一个!为什么我们非得挑那种冻死人的鬼天气啊?不能这样下去了,干吗不去南方?我们可以去墨西哥啊。”
      “墨西哥?杰克,你知道的,我不能去那么远的地儿。我八月一整月都得打包,这才是八月份该干的事。听着,杰克,咱们可以十一月去打猎,逮它一头大麋鹿。我看看还能不能借到罗尔先生那个小屋子,咱们那年在那儿多开心。”
      “嘿,伙计,我可***开心不起来。老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你以为你是谁?”
      “杰克,我得工作--以前我倒是可以拍拍屁股就走人。你有个有钱的老婆,有份好工作,你已经忘记当穷光蛋的滋味儿了。你知道养孩子有多难吗?这么多年来我不知道花了多少钱,以后还得花更多。让我跟你说,我不能扔掉这个饭碗。而且那时候我真走不开,母牛要产仔,且有得忙呢。斯图特埃米尔很麻烦,他因为我要迟回去一星期可没少为难我。我不怪他,我走后他连个囫囵觉都甭想睡。我跟他讲好了,八月份我不走--你能说出什么更好的法子来吗?”
      “我从前说过。”杰克的声音苦涩,带着抱怨。
      埃尼斯默然不语,缓缓站直身子,轻轻摸了摸自己的额头。一只马在车上跺脚。他走向自己的卡车,把手放在车厢上,说了些只有马儿才能听见的话,接着慢慢地走回来。
      “你去过墨西哥了,杰克?”墨西哥那种地方他听说过,他要打破砂锅问到底,弄个水落石出。
      “去过怎么着,有***什么问题吗?”这个话题时隔多年又再度被提起,有点儿迟,也有点儿突然。
      “我总有一天得跟你说说这事儿,杰克,我可不是傻瓜。我现在是不知道你干了什么,”埃尼斯说,“等我知道了你就死定了。”
      “来啊,你倒是试试看,”杰克说,“我现在就能跟你说:我们本来可以一起过上好日子,那种真正的好日子。但你不肯,埃尼斯,所以我们有的只是一座断背山,全部的寄托都在断背山。小子,要是你以为还有别的什么,那我告诉你,这就是***全部!数数二十年来我们在一起的日子,看看你是怎么象拴狗一样拴住我的。你现在来问我墨西哥,还要因为你想要干又不敢干的事儿杀了我?你不知道我过得多糟糕!我可不是你,我不愿意一年一两次在这种见鬼的高山上偷偷摸摸地干。我受够了,埃尼斯,你这个该死的狗娘养的,我真希望我知道怎么才能离开你!”
      就像是冬天里突然迸发的热气流,这么多年来他们之间从不曾说出口的感受--名分,公开,耻辱,罪恶,害怕……统统涌上心头。埃尼斯的心被狠狠地击中了。他面如死灰,表情扭曲,闭上了眼睛。双拳紧握,两腿一软,重重地跪在地上。
      “天啊,”杰克叫道,“埃尼斯?”他跳下卡车,想看看埃尼斯是心脏病犯了还是给气坏了。埃尼斯却站起身,像个衣架子似的,直挺挺地向后退去。他爬上卡车,关上车门,又蜷缩了起来--他们仍旧是在原地打转,没有开始,没有结束,也没有解决任何问题。
      让杰克.崔斯特一直念念不忘却又茫然不解的,是那年夏天在断背山上埃尼斯给他的那个拥抱。当时他走到他身后,把他拉进怀里,充满了无言的、与性爱无关的喜悦。
      当日,他们在篝火前静立良久,红彤彤的火焰摇曳着,把他俩的影子投在石头上,浑然一体,宛如石柱。只听得埃尼斯口袋里的怀表滴答作响,只见火堆里的木头渐渐燃成木炭。在交相辉映的星光与火光中,埃尼斯的呼吸平静而绵长,嘴里轻轻哼着什么。杰克靠在他的怀里,听着那稳定有力的心跳。这心跳仿佛一道微弱的电流,令他似梦非梦,如痴如醉。直到埃尼斯用从前母亲对自己说话时常用的那种轻柔语调叫醒了他:“我得走了,牛仔。你站着睡觉的样子好像一匹马。”说着摇了摇他,便消失在黑暗之中。杰克只听到他颤抖着说了声“明儿见”,然后就听到了马儿打响鼻的声音和马蹄得得远去之声。
      这个慵懒的拥抱凝固为他们分离岁月中的甜蜜回忆,定格为他们艰难生活中的永恒一刻,朴实无华,由衷喜悦。即使后来,他意识到,埃尼斯不再因为他是杰克就与他深深相拥,这段回忆、这一刻仍然无法抹去。又或许,他是明白了他们之间不可能走得更远……无所谓了,都无所谓了。
      埃尼斯一直都不知道杰克出了意外,直到数月之后,他寄给杰克的明信片被盖上“收件人已故”的戳记退了回来。于是他拨通了杰克在切尔德里斯的号码--这号码他只打过一次,那还是在和阿尔玛离婚之前。当时杰克误会了他的意思,驱车120英里匆匆赶来却一无所获。
      没事儿的,杰克一定会听电话,他必须听--但是杰克并没有,接电话的是露玲。当他问起杰克的死因时,露玲说当时卡车轮胎突然爆裂,爆炸的碎片扎进了杰克的脸,撞碎了他的鼻子和下巴,把他砸晕了过去。等到有人发现时,他已经死在了血泊之中。
      不,埃尼斯想,他肯定也是给人用棍子打死的。
      “杰克常提起你,”她说。“你是他钓鱼的伙伴还是打猎的伙伴来着?你瞧,我不太清楚你的姓名和住址。杰克总喜欢把他朋友的地址记在脑袋里--出了这种事儿真可怕,他才39岁。”
      巨大的悲伤如北方平原般笼罩住了他。他不知道这究竟怎么回事儿,到底是意外还是人为。血卡在杰克的嗓子里,却没人帮他翻一翻身。在狂风的低吼中,他仿佛听到钢铁刺穿骨头的声音,看到轮胎的金属圈砸碎了杰克的脸。
      “他埋在哪儿?”他真想破口大骂:这娘们儿就让杰克死在了那样一条土路上。
      那细细的德州口音从电话里传来:“我们给他立了块碑。他曾经说过死后要火化,然后把骨灰撒在断背山上,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按照他的愿望,我们火葬了他。我留下了一半骨灰,另一半给了他家人,他们应该知道断背山在哪。但是,你也知道杰克,断背山大概只是他凭空想像的地方,一个蓝知更鸟声声吟唱,威士忌畅饮不衰的地方。”
      “有一年夏天,我们在那里放羊。”埃尼斯几乎说不出话来。
      “哦,他总说那是他的地盘。我还以为他是喝醉了,威士忌喝多了。他经常喝。”
      “他的家人还住在赖特宁平原么?”
      “是的,他们生生世世都住在那里。我从没见过他们,他们也没来参加葬礼。你要是能联系他们,我想他们会很高兴帮助杰克完成遗愿。”
      她无疑是彬彬有礼的,但那细细的声音却冷如冰霜。
      去赖特宁平原的路上要经过一座孤零零的村庄,每隔8到10英里就能看到一处荒凉的牧场,房子伫立在空荡荡的草堆中,篱笆东倒西歪。其中一个信箱上写着:约翰.C.崔斯特。农场小得可怜,杂草丛生。牲口离得太远,他看不清楚它们长得怎么样,只觉得都黑乎乎、光秃秃的。一条走廊,一幢褐色的泥房子,四个房间,上层两间,下层两间。
      埃尼斯和杰克的老爹坐在厨房的餐桌旁。杰克的母亲,身形矮胖,步履蹒跚,好像刚做完手术。她说:“喝杯咖啡吧?要不吃块樱桃蛋糕?”
      “谢谢,夫人。我要杯咖啡就好,我现在吃不下蛋糕。”
      杰克他爹却一直闷声不响地坐着,双手交叠放在塑料桌布上,怒气冲冲地盯着埃尼斯,一副“我什么都知道”的模样。他相貌寻常,长得像池塘里的大头鹅。他从这两位老人身上找不到半丝杰克的影子,只好深深地叹了口气。
      “对杰克的事,我难过极了……说不出的伤心。我认识他很久了。我来是希望你们能让我把杰克的骨灰带到断背山。杰克的太太说这是他的愿望。如果你们同意,我很乐意代劳。”
      一片沉默。埃尼斯清了清嗓子,但什么也没说。
      老爹开口了。他说:“我跟你说,我知道断背山在哪儿。他大概也知道自己不配埋在祖坟里。”
      杰克的母亲仿佛没听到这话,说,“他每年都回来,即使结了婚又在德州安了家也还是那样,他一回来就帮他爹干活,整个星期都在忙,修大门啊,收庄稼啊,什么都干。我一直保留着他的房间,跟他还是个小男孩那会儿一模一样。要是你愿意,可以去他房间看看。”
      那老爹生气地接口:“我看没必要。杰克老是念叨 ‘埃尼斯.德.玛尔’,还说‘我总有一天会把他带来,我们一起打理爹的农场’。他还有好多好多半生不熟的主意,都是关于你俩的。盖个小屋,经营农场,赚大钱……今年春天他带回另外一个人来,说是他在德州的邻居。他还说要和他那德州老婆分手回这儿来呢。反正他那些计划没一个实现的。”
      埃尼斯现在知道了,杰克一准儿是给人打死的。他站起来,说‘我一定得看看杰克的房间’,说这话的同时想起了杰克和他爹之间的一件往事:杰克的**是弯的,但他爹不是。这种生理上的不一致让做儿子的很是困扰。有那么三五次,杰克在厕所里待着不出来,解开裤子纽扣,估量着马桶和那玩意儿的位置,结果尿得满地都是。这可把他爹气坏了,简直是勃然大怒(杰克当时回忆说):“老天爷,他差点儿宰了我。把我往洗澡盆上撞,用皮带抽我,对我大吼:你想知道尿了一地是啥滋味吗?让我来告诉你!接着他就把那东西抽出来朝我身上尿,淋了我满头满脸。然后扔了块毛巾给我,让我擦干净地,又命令我把衣服脱了洗干净,还有毛巾,也得洗干净。从那时起,我突然发现我跟他不一样,那种不一样,就像缺了只耳朵或者烫了个烙印一样明显。从那之后,他就没再正眼看过我。”
      陡峭蜿蜒的楼梯把埃尼斯带进了杰克的卧室。房间又小又热,下午的阳光从西窗倾泻进来,把一张窄小的男孩床逼进墙角。一张墨迹斑斑的桌子,一把木椅子,一杆双筒枪挂在床头手工制作的枪架上。窗外,一条碎石路向南延伸,他蓦然想起,杰克小时候就只认得这一条路。床边贴着一些从旧杂志上剪下来的照片,照片上那些黑头发的电影明星,都已经褪色发黄。埃尼斯听到杰克的妈妈在楼下烧开水、灌满水壶、又把它放回炉子,同时在和杰克的老爹小声儿嘀咕。
      卧室里的衣橱,其实就是一个浅浅的凹槽,架着根木棍。一条褪色的布帘子把它跟整个房间隔离开来。衣柜里挂着牛仔裤,仔细烫过,并且折出笔直的裤线。地上放着双似曾相识的破靴子。衣橱最里面,挂着一件衬衣。他把衣服从钉子上摘下来,认出那是杰克在断背山时曾穿过的。袖子上已经干涸的血迹却是埃尼斯的--在断背山上的最后一天,他们扭打的时候,杰克用膝盖磕到了埃尼斯的鼻子,血流得他们两个身上都是,大概也流在了杰克的袖子上。但埃尼斯不能肯定,因为他还用它包过折断翅膀的野鸽子。
      那衬衣很重。他这才发现里面还套着另外一件,袖子被仔细地塞在外面这件的袖子里。那是埃尼斯的一件格子衬衣,他一直以为是洗衣店给弄丢了。他的脏衬衣,口袋歪斜,扣子也不全,却被杰克偷了来,珍藏于此。
      两件衬衣,就象两层皮肤,一件套着另一件,合二为一。他把脸深深埋进衣服纤维里,慢慢地呼吸着其中的味道,指望能够寻觅到那淡淡的烟草味,那来自大山的气息,以及杰克身上独特的汗香。然而,气味已经消散,唯有记忆长存。断背山的绵绵山峦之间,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它什么都没留给他,却永远在他心底。
      最终大头鹅老爹也不肯把杰克的骨灰给他:“告诉你,他得埋在自家的祖坟里。”杰克的妈妈用削皮器削着苹果,对他说:“你可得再来啊。”
      回去的路上,埃尼斯颠簸着经过村里的墓地。那只不过是一小块林间空地,松松垮垮地围着栅栏。有几座墓前搁着塑料假花。埃尼斯不知道杰克的墓是哪一座,不知道他被埋在这片伤心平原的哪个角落。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周六,他把斯图特埃米尔家那些脏毯子扔上卡车,拉到洗车处,用高压水枪冲洗。在工人们将洗干净的湿毯子往车上搬的空当儿,他走进了辛吉斯礼品店,开始忙着挑选明信片。
      “埃尼斯,你这是找什么呢?”玲达.辛吉斯问他,顺手把用过的咖啡滤纸扔进了垃圾筒。
      “断背山的风景明信片。"
      “在弗里蒙特的那座?”
      “不是,北面那座。”
      “我没进这种明信片,不过我可以把它列在进货单上,下次给你进上一百张,反正我也得进点儿明信片。”
      “一张就够。”
      明信片到了,三十美分。他把它贴在自己车里,四个角用黄铜大头钉钉住。又在下面敲了跟铁钉,拿铁丝衣架把杰克和他的衬衣挂了起来。他后退几步,端详着套在一起的两件衬衣,泪水夺眶而出,刺痛了他的双眼。
      “杰克,我发誓……”他说。尽管杰克从没要求过他发什么誓,杰克自己就不是一个会发誓的人。
      从那时起,杰克开始出现在他的梦里。还像初次见面时那样,头发卷曲,微笑着,露出虎牙。他也有梦到那些放在枕木上的豆子罐头和从罐头里伸出来的汤匙柄。形状象卡通画,颜色也很怪异,使他的梦境显得又滑稽又色情。汤匙柄还会变成轮胎撬棍……一觉醒来,他有时伤心,有时高兴。伤心的时候枕头会湿,高兴的时候床单会湿……
      他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却无法相信它。到如今已经回天乏力,于事无补,只好默默承受。
      ---全文完---

    永远的成长,永远的烦恼---Growing Pains

    Swept Away
    I never had anything happen so fast
    Took one look and I shattered like glass
    I guess I let it show
    Cause your smile told me you knew
    That you're everything I ever wanted at once
    There's no holding this heart
    When it knows what it wants
    And I never wanted anything more than to know you

    I was swept away
    No one in the world but you and I
    Gotta find a way
    To make you feel the way that I do
    I was swept away
    Without a warning
    Like night when the morning begins the day
    I was swept away

    And so it begins
    This journey of love
    The summer wind carries us to places all our own
    The words of a look
    The language of touch
    The way that you want me means so much
    And I never wanted anything more
    Than to love you 

    I am swept away
    No one in the world but you and I
    Gotta find a way
    To make you feel the way that I do
    I am swept away
    Without a warning
    Like night when the morning begins the day
    I was swept away
    away, seeing my tomorrow's in your eyes
    I was swept away
    Oo, I hope I wake up soon
    Oo, I'm a victim of that crazy moon

    The very first time you said my name
    I knew it would never sound the same
    Something about me has changed forever
    Can't you see I am swept away
    No one in the world but you and I
    Gotta find a way
    To make you feel the way that I do
    I am swept away
    Without a warning
    Like night when the morning begins the day
    I was swept away
    We were swept away
    Dreaming of you
    Swept away
     
     
    听着这首Swept away,我居然不能自已,挣扎半天才能写下这些文字。她勾起了我最美好的回忆:
    你是否还记得在毛伊岛Mike与夏威夷女郎的含情脉脉
    你是否还记得Mike与Julie的相恋,到后来的无疾而终
    你是否还记得那个傻头傻脑的Boner,毅然去参军的情形
    你是否记得那个对Mike无计可施的,搞笑的Dewitt先生
    你是否还记得那个光头,生着一堆女儿,却要被学校开出的鲁伯特先生
    你是否还记得那个小小的Cris的出生
    你是否还记得Mike和他的伙伴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没进那厕所
    你是否还记得Mike对他舅舅的思念
    你是否还记得最后一家搬走时的情景
    …………
    如果,你还记得,那么,就写下一些文字吧,去感受我们共同的回忆……